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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开展土地流转遭遇“插花地”难题

2013-03-12 08:43 作者:王德琬 张美荣  来源:大众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入3月份,记者在兖州、鱼台等县市的乡村采访时发现,各地在顺应民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流转。
 □王德琬 张美荣 赵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进入3月份,记者在兖州、鱼台等县市的乡村采访时发现,各地在顺应民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后每亩可以给农民带来租金收入1000元左右,还能使农民抽身进行其他工作,算透账的农民欣然接受土地流转。但也有一些农民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他们的“插花地”散布在集体成片流转的土地上,成为种粮大户做大承包地“蛋糕”面临的难题。

种粮大户写提案求地
  50岁的宁红娣是红地种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租赁大安镇300多亩地,去年底,她被评为全国种粮大户。在今年的兖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身为政协委员的宁红娣提交了名为《助推我市土地集约化经营上规模上水平》的提案。
  她认为,“愿意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就要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让‘会’种地的人多种地。”宁红娣坦言她现在“求地若渴”,“今年打算再租赁500亩土地,扩大育种规模。”
  宁红娣告诉记者,目前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耕地分布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块小且分散”。她租赁了大安镇的300多亩土地,分布在3个不同区域。“大南铺村127亩、前邢村190亩、还从前邢村村民王爱华手里租赁了6.5亩……”她向记者掰着手指数,“大南铺村距离前邢村10里路,并不近呢!”
  但宁红娣求地面临一个难题。“村民的土地都紧挨着,只要有一户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就难以形成成片的规模,有几处形态各异的‘插花地’不足为奇。”
  鱼台的种粮大户侯圣亮有着同样的感受,形容“插花地”就像“碍眼的补丁”,影响生产管理和机械化耕作。2008年侯圣亮在某村通过村干部出面协调租赁了近400亩土地,有29户“插花地”散布其中,本以为和这29户当个“地邻”也不错,但这却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你灌溉,他垒高地界截你的水路;你种庄稼,他种树,影响粮食作物生长。”无奈之下,2009年他放弃了租种。“后来才知道,这29户是和村里有矛盾,赌气和村干部对着干。”侯圣亮认为,作为一个“外来户”,与村民生疏,不适合直接与村民对接租赁土地,必须请当地村委会组织协调,这一中介角色非常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土地流转的成败。”

“先付钱再种地”解农民后顾之忧
  “依法、自愿、有偿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所以我们在对待土地流转工作时,坚持不强制流转、不定任务目标。”兖州市农业局局长张士坤介绍。但面对种粮大户们渴求土地的心情,当地又作出了怎样的探索呢?
  新兖镇东张村临城靠厂,共有农户220户,土地1213亩。“村民在外打工的居多,种地的越来越少,加上去年3月份村里拆迁,全村人都搬进新型农村社区,距离农田变远了,种地变得十分不便。”村党支部书记刘学志说,在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村将土地全都承包给了兖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无独有偶,2010年,大雨住村也计划将1000余亩土地采用统一流转的方式租种给当地的几个种粮大户,但在宣传动员时却出现了质疑的声音。那时村民丁忠英就是其中一位“反对者”,“地给人家种了,收不到钱怎么办?种地的要是赔了,我们也得跟着赔,俺怕到了最后,地也没了钱也没了。”
  为了打消农民顾虑,大雨住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学和土地承包方谈定了租地的前提:必须“先付钱再种地”。张新学告诉记者,该村的土地流转承包费每年分两次发放,第一次是在6月15日夏种玉米前发放,第二次是在10月15日种小麦前发放。丁忠英家有3亩多地,每年都能按时领到土地承包费共3300元。
  兖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闫飞称,“承包土地规模大,才能机械化管理,节本增效。‘先付钱再种地’并不吃亏。”因此,他和东张村签订了十年的协议,承诺把承包费在每年土地租种前支付,并协议土地流转价格随每年小麦保护价调整。
  “先付钱再种地”这一模式逐渐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并逐渐在该市推广开来。张士坤介绍,这解决了流转双方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该市土地全部流转的村26个,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全部实行了“先付钱再种地”模式,已形成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5处。

责任编辑:徐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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