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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市市中区启动了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

2013-03-20 13:11 作者:李倩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市中区喻屯镇的李瑞英因病住院,出院时,新农合给报销了3万多元,她还享受了15000元的大病医保补偿。她成为市中区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第一人。

    本报济宁3月19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董乾 李国华)市中区喻屯镇的李瑞英因病住院,出院时,新农合给报销了3万多元,她还享受了15000元的大病医保补偿。她成为市中区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第一人。
  今年2月,李瑞英因病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疗费花了5万多元。出院时被告知,除了享受新农合住院报销的3万多元,她还能享受15000多元的新农合大病医保补偿。因此她个人只需支付不到1万多元。
  市中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解决患大病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今年该区在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标准基础上,启动了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在原有的新农合报销基础上,患有急性心肌梗塞等20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还将享受到最高20万元的“二次报销”。
  根据这一政策,参合农民不需要另行缴费,从当年筹集的基金中,按照每人15元的标准,用于购买商业保险,为患大病的农民再添一份医疗保障。病人在出院时,先按新农合住院标准正常结算报销,在此基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将给予73%的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17%补偿。
  该区还规定,错过筹资缴费期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将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责任编辑:徐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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