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山东省消协公布了2012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家用轿车自燃案
2011年12月22日,消费者江先生在威海某汽车4S店花费24万元购买的轿车,在市区正常行驶中突然着火,全车面目全非。消费者在与经销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24日投诉到威海市消协。市消协召集汽车4S店经销商、汽车生产厂家和消费者,多次调解,最终扣除车辆折旧费后,由厂方为消费者一次性赔偿12万元。
精装商品房纠纷案
2010年3月,消费者赵先生花费280多万元购买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位于青岛崂山区的精装修房一套,入住时间不长,房屋天花板和内墙有严重裂缝,房间的踢脚线等多处脱落,浴缸等亮点装饰品松动,大理石地面开裂,特别是客厅的大梁裂缝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经开发商多次修复,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12年3月15日,崂山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经调查调解,消费者获得5.6万元的经济赔偿。
空调起火毁损案
2010年11月,临朐县柳山镇城头村张先生花3999元购买一台立式空调,一直正常使用。2012年1月15日晚9时,该空调突然起火,引发火灾。大火被扑灭后,经查点,烧毁了立式空调室内机一部、梳妆台一张,整个现场毁损面积约26平米。张先生联系空调经营者要求赔偿,未能达成和解。经临朐县消协的调解,经营者一次性给予消费者补偿现金3.5万元,赔偿同型号空调一台。
劣质建材毁损家居案
2011年9月,文登市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小区为父母购买了一套新房,装修时在文登市某水暖建材店购买一组地暖分水器,由店方负责上门安装。2012年1月1日,王先生回家发现,家具、地板全部浸泡在水中,水位距地面近30厘米。关闭阀门水退后,地砖变色、木质地板变形、墙皮也成片脱落。受蒸汽的侵蚀,家中电视机、冰箱也出现故障,不能使用。经检查,原因是地暖分水器突然开裂造成漏水。文登市消协受理投诉后,经调解,由经销商一次性给予王先生赔偿3万元。
电视机爆炸案
2012年3月23日,滕州市消费者黄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反映其于2008年11月购买的27寸某品牌液晶电视,于3月22日在家中爆炸,造成部分家具及墙面损坏。事后与经销商联系,要求赔偿未果。经消协联系经销商与电视机生产厂家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电视机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现金1.5万元及32寸液晶电视一台。
暖水袋爆炸伤人案
2011年10月,莱芜市莱城区李女士从某商场购买电热暖水袋一只,价格24元。7天后,暖水袋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烫伤了李女士腿部,花去医药费6000多元。暖水袋厂家怀疑爆炸是由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不予赔偿。李女士投诉到市消协,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者医疗记录等资料,认定消费者受伤是因商品质量问题所致。经多次调解,商场最终同意赔付李女士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共计1万元。
劣质农药坑农案
2012年5月20日,平邑县消费者协会接到该县郑城镇9户农民的投诉,称其在一家农资店购买的农药有质量问题,导致种入田里的花生不发芽造成了经济损失。经营者也承认农药质量有问题,但只同意赔偿每户300元钱,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消协工作人员对经销商进行说服教育,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赔偿每户1000元,共计9000元。
物流托运丢失案
2012年10月12日,消费者张先生到邹城市消协投诉:两个月前,其将购买的新电视机交由某物流快运公司托运至济南,结果电视机在托运途中丢失,托运公司承认丢失事实,但想根据保值价格给予消费者1000元的经济补偿,消费者坚持按照货物实际价值4080元赔偿,双方分歧较大。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托运公司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000元。
异地购机票侵权案
2012年4月,上海市消费者徐女士在某外资航空公司青岛办事处订了一份9月26日上海飞赴泰国的往返机票。后因工作原因泰国之行不能成行,遂于7月初向航空公司提出退票,航空公司以特价机票为由只同意将燃油费、机场建设费退还,机票款分文不退。青岛市消保委认为,机票上无中文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最终该航空公司全额退还消费者的机票款。
新购轿车运输碰损案
2012年7月20日,高密市消费者王先生在本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行驶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新车后备箱底部变形,于是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换新车,经销商认为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碰撞,不同意退换,双方相持不下,遂投诉到消协。经调查了解,原来是物流在运输该车过程中发生过碰损。经调解,最终商家退回车款130000元、手续费50元,并承担消费者加油费200元,共计130250元。
责任编辑:徐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