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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镇设法援工作站 6万困难群众享无偿服务

2013-03-21 08:15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日前,聊城市阳谷县农民刘金柱专程给东营市垦利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谢谢你们,让我们全家的生活有了保障。”原来,刘金柱的妻子魏红梅在垦利打工期间受伤,造成一级伤残。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没花一分钱律师费,她就讨回了135万元赔偿。此案成为我省通过法律援助办结的最大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本报济南讯 日前,聊城市阳谷县农民刘金柱专程给东营市垦利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谢谢你们,让我们全家的生活有了保障。”原来,刘金柱的妻子魏红梅在垦利打工期间受伤,造成一级伤残。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没花一分钱律师费,她就讨回了135万元赔偿。此案成为我省通过法律援助办结的最大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2010年8月19日,41岁的魏红梅从老家阳谷来到垦利县一家企业打工,突发事故造成她全身90%以上面积烧伤。此后两年,刘金柱隔三差五坐车数百公里去用工单位讨要工伤赔偿款,而用人单位要么推脱,要么不见。2012年8月16日,无奈之下的刘金柱来到垦利县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郭岐贵律师详细询问情况后,经垦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同意,为他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经律师据理力争,历经3次开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用工单位分期支付给魏红梅各项工伤待遇135万元。

  “法律援助简单地说,就是国家花钱请律师给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让公平、公正的阳光温暖最困难的群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荣双说,随着标准不断放宽,目前城市居民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收入低于农村年人均纯收入标准者,部分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山东是“法援大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省委、省政府“民心工程”、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等“五纳入”。由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困难群众,我省在普及法律援助网络、促进均衡发展上狠下工夫,目前每个县都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省各个乡镇都建立了法援工作站,全省8万个村(居)都设了法援信息员和悬挂了法援便民公示牌。

  法律援助工作已经逐步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保障经费从1997年初创时期的不足百万增长到2012年的7576余万元,连续多年实现年增60%以上。办案数量也由初创时期的每年几十件,增加到2012年的58646件,受援群众6万余人,连续8年实现20%递增。

责任编辑:徐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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