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44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被收回

2016-11-18 23:26: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朱仙娉

  大众网济宁11月18日讯记者 朱仙娉)昨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济宁市同仁大药房、济宁鹤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东昌药店、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邹城太中连锁店等44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被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44家药品零售企业中不乏知名医药连锁公司,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邹城济世堂大药房、济宁市同仁大药房、济宁鹤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宁七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4家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连锁药店均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被依法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

  公告显示,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本次公布的被撤销企业涉及任城区7家、嘉祥7家、高新区3家、微山3家、兖州1家、曲阜1家、邹城7家、鱼台5家、汶上2家、金乡2家、梁山4家、泗水1家、太白湖1家。

  被依法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过整改后如符合药品GSP认证要求,济宁市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发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济宁鹤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被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济宁市任城区东昌药店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被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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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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