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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宁11月14日讯 市民李先生(化名)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称,母亲何女士于10月30日晚在太白楼路济安桥上被一辆报废摩托车撞伤后已经住院十多天,当晚代替交警出现场的济阳派出所民警执法不严,而肇事者至今没有现身。“这起交通事故是110出的现场,我母亲被送到医院时昏迷不醒。”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事后通过询问出警的济阳派出所与交警部门得知,该车早在2008年报废,肇事者在事故发生时并没有携带驾驶证与身份证。
被撞后的何女士数度昏迷,截至记者发稿时,肇事者仍未露面
110路过发现交通事故顺道“出警”,未拨打122报案
家属称“对方想私了”不应是110放走肇事者的理由
李先生是家中独子,母亲被撞后,妻子独自在家照顾年幼的孩子,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令他手足无措。“当天晚上,母亲被撞后还有短暂意识时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接到电话就赶往现场,但是我至今没有见到肇事者,出警的济阳派出所民警告诉我,对方想私了,就让他走了。”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接到母亲电话后仅用了10多分钟就赶到了事故现场附近,途中又接到了120急救中心的电话,被告知母亲已经被送往工人医院。李先生又赶往医院,20分钟之后到医院时,急诊室里只有母亲。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在医院又要陪护母亲,又担心肇事者是否会逃跑,心里十分慌张。后来,他听工人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肇事者和110都在现场,才放下了悬着的心。可令李先生感到气愤的是,他在向当晚出警的济阳派出所民警询问肇事者去向时,却被告知“对方想要私了就让先他走了”,而且派出所民警没有让肇事者留下任何证件。
“从接到母亲电话到我赶到距离济安桥不到500米处仅用了10多分钟,110警务人员既然查勘了现场,而且知道母亲给我打了电话,是否应该等我到达现场后再让肇事者离开?”李先生对济阳派出所当晚出警民警放走肇事者的做法十分不满。他认为,110如果不具备处理交通事故的职权就应该向122先打电话报警,而不是听说对方想要私了就放他离开。
何女士被撞后造成急性颅脑损伤和脑震荡,由于目前尚未得知目前肇事者身份信息,也不见其前来处理,伤着家属十分焦急。
李先生索要母亲事故现场录像与询问笔录被拒
110称对方证件齐全无酒驾迹象,而交警部门却查出牌照已作废
“我只是想看看自己母亲被撞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情况,肇事者是怎么说的,可派出所民警什么都不给我看。”据李先生回忆,母亲被撞后病情出现恶化,于是在为母亲转院后便找来了亲戚帮忙照看,自己叫上了朋友一起去了济阳派出所。
李先生认为,作为伤者的儿子,他在母亲被撞这件事上应该有知情权,而结果就只得到了肇事者的姓名、电话和车牌号。
“警察告诉我,肇事者想私了就让他走了,于是我就向他们要肇事者的信息和当时的执法记录仪录像,但值班的民警说信息必须是当事人来了才能给,笔录和录像谁也不能看。”李先生坦言,在到济阳派出所之前,他的确心存顾虑,母亲伤得很严重,想到了万一肇事者跑了怎么办?但当派出所民警肯定地告诉他,对方并没有酒驾并且证件齐全时,李先生觉得虽然没有让他查看肇事者的其他信息,但他一想到110留有详细记录,也就稍稍放宽了心。
11月3日,记者第一次跟随李先生来到了济宁交警支队市中大队事故处理中心。由于10月30日当晚案件较多,李先生的母亲被撞的案件还没有正式处理。办案民警现场拨打了肇事者的电话,并告知其尽快前来处理,但对方却含糊表示不一定什么时间有空。
一直联系不上肇事者的李先生随后也拨打了肇事者王某的电话,对方却一直没有接听。如此一来,肇事者是否存在逃逸行为?而事故当晚110是否有义务扣留肇事者或其车辆呢?
“对方只要不是刻意逃避责任、拒不露面就不能随便定性为逃逸,110只要为肇事者做好笔录,核对好肇事者的真实信息是可以让他离开现场的。”另一位办案民警向李先生做出解释,并告知李先生办案民警随后会去济阳派出所了解情况。
李先生继而向交警提供了肇事者的车牌号,经查询该车辆照于2008年就已报废。
李先生再次询问出警民警,被告知对方证件全无
肇事者十余天未露面,伤者家属希望派出所还原事实经过
得知肇事者驾驶的是报废车辆时,李先生对事故当晚出警的派出所民警所说的话产生了怀疑。
李先生在记者面前拨通了30日当晚出警的派出所民警谢警官的电话。当李先生再次询问谢警官,肇事者王某是否具有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是否携带身份证时,谢警官回答称“没有”。
李先生随即又一次提出了想要看一看当时的录像和询问笔录,谢警官告诉李先生,当晚并没有询问笔录,而录像的话,时间长了不知道录像有没有被删,如果没删的话就让人找一找。
11月4日,李先生与办案民警邱警官一起来到了济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谢警官由于当天与同事换了班并没有在派出所,李先生看到了当时现场的录像。录像中,李先生母亲何女士正坐在地上,画面中开始并没有出现肇事者,快结束时,带着口罩的肇事者才在一旁出现,画面仅有几秒钟。
李先生称,事故当晚,济阳派出所民警就已经告知他由于当晚派出所民警出警多,执法记录仪拍了许多现场后就剩下了一点电,录下的内容不多。但李先生却没想到记录仪录下的录像竟然这么短。而这段录像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既没有民警查看肇事者证件的记录也没有民警询问肇事者的记录。
母亲被撞后,李先生多次联系肇事者王某,但电话只接通了一次。对方表示他也已经找过人,由于事故发生时并没有人报警,李先生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而肇事者王某的母亲也向李先生强调,事故发生时并没有人报警,所以请李先生“先(给伤者)看病,以后的事情再说”。
李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当晚,他也是在拨打122报警时才发现,不仅肇事者没有拨打122报警处理,就连在场的110民警也没有一人拨打122报警处理。
“当晚只有他们见到了现场和肇事者,他们是第一目击人,只有他们最清楚事情的经过。”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希望济阳派出所可以帮忙找来肇事者,还原事情经过。
不报警、没扣车,伤者家属质疑110执法不严
派出所:不是交警查车,我们已经尽职尽责
11月9日,李先生的母亲何女士已经入院十多天,对方始终没有出现,李先生无奈之下又拨打了本网热线,寻求帮助,也希望派出所可以协助找到肇事逃逸者。
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济安桥附近的济阳派出所,知情民警告诉记者,30号当晚交通事故较多,济阳派出所值班民警协助交警处理了多起事故,而何女士的事故就是值班民警在出警路上遇到的。
“当晚我们已经把肇事者电话告诉了伤者家属,由于涉及到个人信息,肇事人的身份信息没有给伤者家属。”该民警称,交通事故应该是122来处理,但当天有80多起交通事故,122根本来不及出警。当时120将人送到医院后,肇事方也去人了,值班民警并不是随意就让肇事者走的。
对于李先生提出的值班民警在没有查看肇事者证件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让肇事者离开的疑问,该民警回应,这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撞人,110民警主要是帮助救人,对于这种突发性的情况,并没有考虑到去核查驾驶人的证件。而对于肇事者无证驾驶的情况,该民警称其并不知情。 “我们的民警看到了这起事故,首先是救人,我们不是交警查车,我们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该民警说。
然而,据李先生讲述,事故当晚他赶到医院后至少半小时的时间里并没有见到肇事者及其家人。“后来一个酒气熏熏的女子自称是肇事者的母亲,歪歪斜斜地来到我母亲床前,指着我母亲反反复复说了许多我母亲不按规定行车的话,所以我才怀疑肇事者是不是酒后驾驶。”虽然当晚的出警民警一再强调肇事者王某没有喝酒,但李先生还是向记者说出了心里的担忧。同时,令李先生感到不解的是,为何肇事者与其母亲都在强调当时没有人报警?(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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