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敲响节前警钟

2017-05-26 18:50: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大众网济宁5月26日讯 近日,记者从济宁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深入开展,端午假期前夕通报了5起典型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任城区喻屯镇邵庄寺小学原校长邵允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邵允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处理,校后勤主任刘连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校业务主任李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报账员李广忠受到记过处分,涉案违纪款予以收缴。

  兖州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国伟等人违规使用公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3月17日,兖州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国伟和区林业局林保站副站长谢洪军,到大安镇检查工作期间,和镇林业站站长高建广、大安管区党总支书记张学明和管区主任吴永军一起,接受该镇李村党支部书记李学顺宴请,期间庞国伟、谢洪军、高建广、吴永军午间饮酒。庞国伟、高建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洪军受到记过处分,吴永军、李学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学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延苓和大安镇副镇长郭延营被问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鱼台县渔业局监督管理站站长葛军违规使用渔业执法船问题。2017年4月2日,葛军私自驾驶渔业局渔业执法船携亲属扫墓,后又驾驶该船到餐馆用餐。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乡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车队队长周学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2月27日,周学涛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参加私人聚会。周学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汶上县郭仓镇经贸办副主任高庆波违规操办喜面问题。2017年2月16日,高庆波操办喜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镇经贸办主任曹慕红违规帮助高庆波通知管理服务对象参加。高庆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曹慕红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早打招呼早部署,严抓严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市委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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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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