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纪委监委公布2020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2020-12-22 14:16:37 来源: 廉洁济宁 作者:

  日前,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布2020年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

  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除不具备教育能力外全部入学。简化报名资料、优化报名流程,全市8个县市区开通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入学平台。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发放补助资金4.72亿元,资助学生162.5万人次。公布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信箱,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发送公益宣传短信150余万条。整治考试安全隐患,清理排查“助考”机构279个,新建、改造标准化考点55个。

  在整治卫生和健康领域问题方面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1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标准。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用150.6万元,救治重点病种贫困患者1.5万人,签约随访慢性病贫困患者4.05万人。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全市4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电子健康卡环境改造,发放电子健康卡828万张。

  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方面

  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路检路查15718辆,其中2046辆不合格的全部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监督抽测1143辆,其中64辆不合格的当场下达整改要求。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62家,全年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15005辆。安全处置医废3524吨,其中新冠医废170吨。先后开展了复工复产、雷霆攻坚、排污许可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7次执法活动,抽查企业1520家,发现环境问题447个,曝光典型违法案例79件。对185处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加强监督指导,对80处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

  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方面

  查处无证学校食堂1家,立案查处16起,罚没款20.7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2公斤。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4家,检查入场经营者4775家次,责令停止销售3起,立案查处9件,罚没款6.32万元。全市药店全部纳入网格监管,已建成市级网格4个、县级网格44个、镇级网格278个。已创建规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2家,药品规范化销售社区10个,规范化放心消费药店120家。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18136家次,限期整改1494家次,药品零售环节共查办案件670起,罚没款467.5万元,约谈执业药师784名,查处“挂证”执业药师23人、挂证企业14家,收、撤GSP认证证书52件,吊销或提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件,移交公安4件。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

  侦办“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53起,查扣涉案资产1.26亿元。开展“云剑2020”和“断卡”专项行动,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6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6人,冻结银行账户2341个,冻结资金1.2亿元;接收涉案对公账户开户线索共计22批498条,破案203起,涉案金额767万元,查扣对公账户307套,查扣银行卡228张,查扣手机卡190张。打击非法“带路”“带车”,查处超载货车22217起,其中“百吨王”1295起,打击处理非法带路“车虫子”共39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启动以来,累计免费登记挂牌3025980辆;9月1日起,转入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常态化,截至目前,已挂牌 107223辆。开展“警情清零、积案清仓”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内分流处置各类警情513172起,办结行政案件21500余起、刑事案件9300余起。

  在整治民政领域问题方面

  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年内两次提高标准、实现“十六连增”,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9元、53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35元、698元,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同步提高,全市投入财政资金12.7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39万人,全市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范围9.2万人,占比56%。

  在整治财政领域问题方面

  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纳入监控的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5.4亿元。大力推进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工作,发放惠民补贴11亿元,惠及381万人次。加大民生领域投入,2020年市级统筹资金3.9亿元,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好10件实事”落实落地。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在整治住建领域问题方面

  全市3586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94户,比省定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清退18户违规使用保障房的承租家庭;协调解决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69起,涉及人员1649人,金额2163.7599万元,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12家建筑企业进行诚信减分,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加强建设领域行业监管和处罚力度,2020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罚款166.5万元,取消1家企业一年内在济宁市的投标资格,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案件10件,对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给予责令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整治交通运输领域问题方面

  新改建农村公路1254公里,改造危桥31座,设置农村客运站点设施1220个。多频次组织开展治超突击行动,全市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6440辆次,卸货22.11万吨,计分59349分,罚款932.56万元。加大对违规营运出租车辆的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车辆3516辆次,执法人员14601人次,累计督导检查企业206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出租车871辆次,累计罚款332万元,停运车辆54辆。

  在整治水利领域问题方面

  开工建设陈垓、国那里2处大型灌区和防山1处重点中型灌区,完成投资4.14亿元。投资1.3亿元,更新改造270个贫困村供水设施,在96个贫困村安装净水设施,全面解决80642户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日常监管问题台账已全部整改完成。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河湖垃圾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大河湖巡查保洁力度,累计处理柴草乱堆等3690余处(堆)。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快推进,完成全市361条农村河湖划界工作。完成14条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其中6条河湖完成省级验收。

  在整治涉农领域问题方面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累计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14.62万户,创建173个省级、42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6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7个,国家级森林村居30个,省级森林村居120个。完成改厕103.4万户,全市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率超过90%;新建、修缮沟渠1747.97公里,铺设污水管网560.77公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监督抽查样品数14275批次,发现并整治质量安全问题21个;常态化开展农业执法强农护农行动,查处假劣农资42825公斤,涉案金额30.5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3.6万元;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274次,检查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等699个,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1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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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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