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2起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2020-12-23 08:27:31 来源: 廉洁济宁 作者: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2起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微山县独山东村村民张甲网络诽谤党员干部问题。2019年2月11日,张甲在网上发布“两城镇独山东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贪污几百万诈死避责”的网贴。经查,网贴反映问题不实,张甲对发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19年2月,张甲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澄清对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副指导员徐兴云的不实举报。2019年,徐兴云被举报在办理刘某强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存在办人情案、不作为等问题。经查,该案办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举报反映徐兴云的问题不实。2020年4月,邹城市公安局党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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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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