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见啥偷啥 济宁警方提醒:丢失财物要及时报警

2021-01-14 19:32:3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兰云 宋敏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张兰云 通讯员 宋敏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红星新村派出所成功破获一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指甲刀,见啥都偷,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11月25日14时许,红星新村派出所接到某整形医院工作人员刘某报案称,院内一部尼康数码相机被盗。接到报案后,该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一系列工作。经过调查,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12月16日,我们得到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该嫌疑人正在乘坐一辆公交车。”办案民警刘学介绍,当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该嫌疑人已经逃窜。“12月27日晚20时许,我们接到情报指令,该嫌疑人出现在城西一洗浴中心处,赶到后,得知嫌疑人又逃窜了。”民警刘学说。

  随后,办案民警通过线索摸排得知,该嫌疑人于28日9时许,在济宁汽车南站购买了去往河南的车票,准备逃窜,办案人员了解到该客运车信息后,一路追踪,终在嘉祥北站将嫌疑人成功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20年11月份从河南到达山东济宁后,先后在多地的超市、药店、医院、文具店、公交站牌等处实施盗窃,总价值达万元。“我们在起获赃物时发现,各种赃物摆满了一地,像钢笔、指甲刀、银项链、小米手环、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简直是一个‘杂货铺’。”红星新村派出所副所长王威提醒广大市民,年末岁尾是盗窃案件多发时期,一旦发现物品被盗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以便公安人员及时掌握重要线索,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据悉,这起盗窃案件是济宁市中公安分局开展“冬春季严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第一起案件,案件侦破后,红星新村派出所办案人员迅速开展起赃反赃工作,受害人领回了被盗物品,并赠送锦旗,对公安机关认真、高效、迅速破获该案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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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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