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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李晓晴 济宁报道
1月20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十三五”政府立法工作情况发布会。
在“十三五”期间,济宁市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5年8月获得立法权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济宁市政府规章11件;开展法规规章集中清理5次,修改地方性法规2件,充分发挥了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了解,济宁市按照精练、准确、管用的原则,将突出地方特色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生命加以认真对待,增强立法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济宁不仅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出台了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同时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创造整洁文明的济宁形象,出台了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出台了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最后,推进提升素质固安工程,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出台了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等。
济宁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有特色、可操作。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最大共识,得到广泛认同,成为济宁立法的亮点。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确保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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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济宁市社保中心及时回应职工和用人单位关切,科学研判形势、积极主动作为,采取视频鉴定、现场鉴定和上门鉴定的“1+2”服务模式,分类有序地开展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详细]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糖果制品、食品添加剂共14大类食品105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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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家团队会商结果,预计2021年1月20日起,济宁市将出现长时间持续性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自2021年1月19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日12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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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执行新的旅客列车运行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