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有岗!山东发布“博士后求贤令”

2021-02-05 07:33: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根据山东省“双招双引”工作部署安排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山东省2021年度计划面向海外公开招聘2500名左右优秀青年博士进入山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济宁设有岗位。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山东省共设立博士后站504个,目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5100余人,累计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2万余人。目前省级层面正在落实执行的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博士后资助政策、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博士后资助政策、项目。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和设站单位也出台了相关博士后资助政策,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改善博士后生活及科研条件,鼓励博士后开展创新型研究,促进和保障博士后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进站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同时需满足设站单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1年度山东省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500名左右。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招收1400名左右(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拟招收1100名左右(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

  工资待遇参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执行,或由设站单位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协商确定,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执行。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其福利待遇、成果转化奖励等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设站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规定,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设站单位应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设站单位还应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所属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纳入设站单位人事管理范围,无在职单位的人员进站后应将人事档案转至设站单位,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常住户口。山东省为来鲁工作的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便利,享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绿色通道”。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确定的在站时间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手续。

  有意申请者,可通过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中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直接联系设站单位联系人,详细咨询应聘资格条件、申请材料、薪酬待遇等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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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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