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济宁启用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2021-02-05 07:41: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据了解,自3月1日起,凡在济宁市通过合同约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监测机构,必须使用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监测活动全过程录入。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上传的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审核,必要时将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生命线。该信息服务平台是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市生态环境局将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认定范围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等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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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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