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展省科技进步奖安全生产科普项目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1-02-12 07:24: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日前,济宁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安全生产科普项目提名工作的通知》,将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安全生产科普项目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提名范围

  面向济宁市安全生产保障、重大民生需求,对济宁市安全生产科普项目开展专项提名工作。安全生产科普项目指主要利用正式出版物向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生活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生活科学方法,推广普及安全生产、生活科学技术,弘扬安全文化,从而切实提升全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生活科学素质,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提名要求

  提名的安全生产科普项目应符合《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手册》有关规定,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安全生产科普项目的提名范围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围绕安全生产科普创作和出版的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科普作品。

  (二)提名的项目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正确的舆论导向,能准确、及时反映济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

  (三)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条件,提名的安全生产科普项目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创新性突出:在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被准确、完整转述的基础上,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使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经过科普创作具有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表现形式,可读性强,从而使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易于为大众所理解和接受。

  2.社会效益显著:安全生产科普作品已公开出版发行二年以上,其普及面和受众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切实提升全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科学素质,由此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3.对安全生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通过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的创新,带动了安全生产领域的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

  (四)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安全生产科普作品应当是2011年以后出版发行的作品。

  (五)安全生产科普项目纳入2021年度省科技奖评审工作,项目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不得重复报奖。

  (六)提名公示。项目所有完成人都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81页)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并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将项目公示情况汇总上报。

  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提名书是安全生产科普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及手册中“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提名评审补充说明”(详见附件)有关要求,按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提名书格式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安全生产科普项目须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2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如:(1)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提供出版的初版和最新版本;(2)发行量、再版次数证明: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3)评价或应用的佐证材料:指省内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评价该图书、电子出版物的材料复印、打印件,及该作品的内容被其他传播方式使用的佐证材料;(4)被译为其他语种的作品样本:被译为其他语种的科普作品,应提供被译为其他语种作品的样本;(5)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时间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3日16时前将项目公示情况及纸质盖章提名书(2份)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济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与济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请尽早提报,以便有时间修改提升申报材料质量。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七楼D710室

  电话:0537-3379769

  电子邮箱:jnkjjcgk@ji.shandong.cn

  附件

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安全生产科普项目提名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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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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