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济宁5人被终生禁驾附典型案例

2021-07-28 16:32:3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高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交警支队曝光了7月份终生禁驾名单,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案例: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19年7月29日00时40分许,胡玉斐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晋A35***小型轿车沿嘉祥县共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张楼张庄村时,与同向行驶刘建军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刘建军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胡玉斐驾驶肇事车辆沿共建路由西向东逃窜,在行驶到共建路与338省道红路灯西1000米处时与道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致使胡玉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胡玉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1.7mg/100ml。经查,胡玉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鲁0829刑初89号判处胡玉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交通肇事醉驾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9年1月13日20时许,张守磊驾驶车牌号鲁A15***小型普通客车,沿沿黄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碰撞同向行驶的张兆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故致使两车损坏,张兆友死亡。事故发生后张守磊弃车逃逸,与2019年1月14日投案自首。经调查,张守磊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鲁0832刑初128号判处张守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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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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