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检察机关持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2021年办理案件1542件

2021-12-30 18: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丹 王海荣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丹 通讯员 王海荣 济宁报道

  12月30日下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济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世训介绍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有关情况。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创新制度为抓手,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持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542件,其中,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改判率均达100%,提出抗诉改判率已连续4年100%;检察和解5件;支持起诉采纳率100%。

新闻发布会现场

  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

  把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精”字上严要求,在“准”字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精准度与权威性。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420件,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7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法院均予以采纳,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在当地,减少当事人诉累,3起抗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库。

  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制定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终结本次执行”“涉弱势群体”等 “小专项”执行监督活动,共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87件,同比上升242.96%;提出检察建议403件,同比上升256.64%,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效果更强。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首次发布5件全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积极拓展审判违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坚决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能动司法理念,强化检法协作配合,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审视案件,拓展监督视野和维度。对破产清算程序、申请再审程序等新领域进行有效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共受理法院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45件,同比上升31.82%,提出检察建议112件,同比上升20.43%。

  大力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

  强化内部协同,部署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监督专项活动,与刑事检察等部门形成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发现虚假诉讼线索,依职权予以监督,通过精准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突出发挥基层院在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注重对办案的理性总结和分析研究,大力推广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和工作经验,强化案件办理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沟通交流,推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方面形成打击合力。共成功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7件,实现了虚假诉讼精准监督的常态化。近年来,我市2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参会人员观看视频《公开听证促成检察和解》

  多措并举检察为民办实事

  针对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凸显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开展面对面听取意见、上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今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48次,上门听取当事人意见和案件审结后释法说理280余次,引导达成检察和解5件。部署开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共办理了490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通过支持起诉,追回劳动报酬342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正当权益。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党建与队建融合推进,常态化编发《民事检察动态》11期43篇,所在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高质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入排查整改廉政风险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市检察机关3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竞赛业务能手”称号,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服务中心大局,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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