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2-31 08:24:53 来源: 济宁日报 作者: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0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下旬在济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批准济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计划;

  3.审查济宁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济宁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对民生实事进行票决;

  8.选举事项;

  9.其他事项。

初审编辑:赵冉冉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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