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一周有余,你戴头盔了吗?

2022-05-11 20:52: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曼如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赵曼如 济宁报道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实施以来已一周有余,该《办法》要求电动车骑乘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5月10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济宁的大街小巷,记录下《办法》实施一星期之后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的佩戴头盔情况,并对一些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骑乘者进行采访。

  “4月底新规定的消息出来之后就马上买了头盔,因为5月1日新规定就要实施了,怕买得不及时,到时候不戴头盔骑车上街会受处罚。”在路边刚刚停下电动自行车的张先生说。“虽然刚开始戴的时候有些不习惯,但也是为了安全着想,家人朋友骑电动自行车的也会提醒他们戴好头盔。”张先生说。

  据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副科长周涛介绍,《办法》实施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短期内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济宁主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由不足5%提升到84.2%,全市城市道路平均佩戴率由16%提升至73%,公路平均佩戴率由10%提升至44.7%。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对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违法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据了解,交警部门专门研发了《智慧劝导》APP系统,将相关的违法信息及时录入“劝导APP”系统;再次违反相关规定者,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依法处20元罚款。

初审编辑:赵冉冉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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