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解答来了

2022-05-18 10:04:0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邵瑞斯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邵瑞斯 济宁报道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近日,关于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的一些事项,济宁车管所对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以下四种情况,就可以申请注销登记:1、灭失的;2、因质量问题退车的;3、报废、以旧换新或不再使用的;4、迁出本省的。办理注销登记需车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提交号牌遗失、灭失的情况说明),若代理人代办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面委托书,前往号牌登记地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办理注销,并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号牌被偷或丢失,需要到号牌登记地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办理补牌,而不是申请注销登记。如果车辆被盗是不可以办理注销的,需要报警后,由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受案证明到号牌登记地交警大队车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并留存相关资料后,将车辆列入盗抢备案。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责任赔偿,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在置换或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后,请及时持身份证明、原车辆号牌、注销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济宁市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的地点: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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