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完成治理历史遗留露天矿山7.75万亩

2022-06-20 14:0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姚舜禹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姚舜禹 济宁报道

  6月20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解读暨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济宁林业保护成效显著,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并完成治理历史遗留露天矿山7.75万亩。

  “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编制“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将土地、森林、矿产、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要素整体系统规划,对于推动济宁市自然资源高水平利用和高效率保护,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度对接国家和省规划、对标先进地市、对内调研摸底,对市十四次党代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相关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的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发展思路、重大举措和具体任务,并广泛征求了各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意见。《规划》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济宁市全面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机构改革。2016年9月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启动,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版图教育基地。济宁市编制60项专项规划,累计供应建设用地14万亩,耕地保护不断加强,全市耕地平均质量等别7.69,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济宁市出台《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立一村一名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获得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规划》紧紧围绕“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建设全国一流文化名市,打造美丽幸福典范城市”奋斗目标,坚持“六项基本原则”,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标准,推进全民共享,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努力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推动资源要素由外延扩张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严守自然资源保护底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

  《规划》确定“五个更加目标”,明确“八项重点任务”,全面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实施体系和管控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三线”管控作用,全力助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聚焦全市“大抓产业、大抓先进制造业”部署要求,完善用地保障模式,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大力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强力突破荒山绿化工程,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高标准推进矿山生态治理修复,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系统抓好森林防火,全面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持续抓好地质灾害预警防治,强化安全预警,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把灾害消灭于初始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权利行使、收益管理等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建立自然资源监测评价体系,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推动基础测绘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监管体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规划》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履职能力、健全实施机制、推进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实施的保障措施。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聚焦《规划》确定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国家和省政策要求,精准履责、科学担责、奉献尽责,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以更加坚强有力的资源保障、更加科学精准的管理调控、更加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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