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2022-09-13 23:18:00 来源: 曲阜公安 作者: 闫文文

  警方通报

  为维护辖区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期曲阜市公安局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现将部分案件通报如下,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9月3日,息陬镇九巨龙商业街“福满楼”饭店经营者靳某安(男,37岁)对顾客未严格落实扫“场所码”通行验证防疫措施。曲阜市公安局息陬派出所依法给予靳某安行政罚款处罚。

  9月4日至9月13日,姚村镇纪家村村民徐某(男,37岁,货车司机)从内蒙古鄂尔多斯返回曲阜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报备。曲阜市公安局姚村派出所依法给予徐某行政拘留处罚。

  9月9日,龙虎小区业主孔某龙(男,38岁)在微信群辱骂防疫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9月12日,曲阜市明轩文化娱乐城在疫情期间私自营业,接待外来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曲阜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依法分别给予孔某龙和曲阜市明轩文化娱乐城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曲阜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3日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