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 | 济宁市434项证明实现“免提交”

2022-10-26 01:07:00 来源: 济宁市司法局 作者:

  今年以来,济宁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数字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的指示精神,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明确市司法局牵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编制免提交证明事项清单,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让群众不再为开证明而烦恼。10月13日,济宁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8号),公布第一批免提交证明事项共计434项,其中电子证照类265项、数据共享类79项、告知承诺类48项,涉及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22个领域,“无证明”已然成为济宁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一张闪亮名片。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周密部署强化协作

  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牵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明确实行取消或免提交的证明事项范围,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内部工作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上下协同,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证明事项 “三步”落实清单管理

  本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分为“三步走”,稳步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一是摸底阶段,确保事项全面覆盖。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为依据,参照2021年发布的市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全面摸清“家底”,动态调整本部门、单位的证明事项清单。二是梳理阶段,确保事项应纳尽纳。聚焦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明确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部门核验和现场检查勘验等方式进行核查的,原则上不得再向群众索要。三是审核阶段,确保事项科学精准。按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免提交清单“两清单”双向审核、实时反馈、同步推进的原则,对市直部门、单位提报的事项进行多轮调研、论证、审核,与公安、应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进行一对一座谈交流10余次,向部门发送确认函26份,确保事项无差错落地。

  筑牢数字安全底座 高效拓宽应用场景

  紧跟数字时代脉搏,强化数据赋能应用。济宁市通过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应用,打造“无证明城市”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打通数据共享和部门核验渠道,实现证照数据实时共享调用,办事事项与所需证明点对点关联,有效推动证明变“群众跑”为“部门跑”“线上跑”,为免提交证明事项落地见效提供数据核验支撑。截至目前,全市电子证照库累计制发电子证照622种,数据量1808万条。济宁市“无证明城市”服务平台可提供235种电子证照线上查询和下载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机构开展试用,打造了公证在线实时查询身份、婚姻等信息,教师资格认证不见面审批,“企业码”一码通办等应用场景,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协同发力加强监管 推动构建长效机制

  立足建立健全“无证明”常态化运行机制,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单位协同发力、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进展成效。一是持续推进业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积极开展事项梳理、文本修订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通过改革,完善了612个事项业务手册,窗口数量压减43.83%,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提速率达98%以上。二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厘清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强化业务协同、审管互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 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及时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的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违约失信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约束惩戒。三是加强监管的“监管”。适时开展专项督察,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网络检索、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和免提交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跟踪督办,防止出现证明事项明减暗增、先减后增、边减边增等问题,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