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多措并举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

2023-11-28 16:12: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宏蕾

  大众网见习记者 刘宏蕾 济宁报道

  11月28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济宁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方案》,5月份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济宁市成为全省首批一体化办理试点市。

  济宁市选取任城区、兖州区、微山县、金乡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县区进行试点,对于在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需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且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凡工艺流程较简单、建设工期较短、对环境危害较小的建设项目均可作为试点对象,采用“一体化”办理新模式。为顺利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了以下的做法。

发布会现场

  把握政策,高质量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既要尊重企业意愿,满足企业需求,又要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于高质量发展。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深入研究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意见,对标对表各地先进经验做法,抽调骨干人员组建专班,召开座谈会,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园区负责人、试点企业代表共同商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细则,摸清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的疑问与诉求,重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窗受理、一体化审批”并联办理模式,打通环评到排污许可的融合通道,实现从环境准入、排污控制到执法监管的“一证式”全程管理,从程序上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申报手续的工作量,解决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尺度不一、企业重复申报等问题。

  优化服务,推动试点模式从速从优落地

  为加快推动“一体化”办理试点模式在济宁市尽早落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组织有关县(市、区)分局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管理要求,加大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培训,为试点工作打好基础。各有关县(市、区)分局细化实施路径,按照企业自愿、稳中求进的原则,推进两项环保手续同步办理。

  跟踪办理,精确指导服务手续办理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与不同行业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座谈沟通,了解各方对制度衔接的需求和意见建议,指导试点区县对“一体化”审批流程进行重构优化。同时结合全省排污许可“三个全面”工作部署,全程跟踪指导,规范开展项目环评编制、排污许可证填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完成技术评估和审核,帮助企业按流程加速完成两项审批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宣传培训,积极营造试点良好氛围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开展试点宣传工作,在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宣传试点工作,试点区县的工作开展情况在中国环境报、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局网址展示。各试点区县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印发明白纸、服务指南对办事企业进行讲解,走访产业园区和企业,通过业务培训、答疑、座谈的方式进行业务和政策指导。

  加强配合,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

  “两证合一”审批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办理企业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动执法实现“全链条”工作模式,执法和业务科室发现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动的,第一时间告知企业依法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变更或重新申请,并同步反馈审批科室,实现闭环,打通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截至目前,济宁市采用环评和排污许可“一窗受理、一体化审批”并联审批模式,已同步完成山东欣锐模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一体化”办理案例,一批企业项目正在受理中。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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