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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偷盗作案百余起还写日记

2013-12-02 12:15 作者:徐艳 来源:齐鲁晚报
11月26日上午11点,日照路派出所的民警抓住了正在销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王某的卧室,民警发现了50余台笔记本电脑,100多部手机,还有60多部数码相机,现金40000多元,此外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等赃物,案值初步保守估计50多万。

本报记者 徐艳 实习生 张启云

11月26日上午11点,日照路派出所的民警抓住了正在销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王某的卧室,民警发现了50余台笔记本电脑,100多部手机,还有60多部数码相机,现金40000多元,此外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等赃物,案值初步保守估计50多万。令人不解的是,24岁王某家境还不错,盗窃仅仅为了寻求刺激。

盗贼网上销赃

不想撞上失主

11月19日,日照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家住老城区卢女士的报警电话,声称自己家的电动车被偷了。民警立即开始调查。

三天过后,卢女士又给民警打电话说:“58同城上有人卖二手电动车,和我丢失的那辆很像。”于是民警立刻化身“买家”与“卖家”取得了联系,

与此同时卢女士也化身买家与他取得联系。王某最终选择了卖给身为女性的卢女士。

11月26日,王某与卢女士约定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广场交易,当卢女士再三确定那是自己被盗的电动车时,埋伏在人群里的民警,立刻上前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随后,民警在王某衣兜里还发现“开锁工具”。

赃物存放卧室

父母竟都不知

王某,24岁,南湖镇人。经审讯,王某供认,他从2011年开始盗窃,大多选择白天作案,三年内盗窃百余起,“我只会开挂锁,所以我只在开发区、老城区等城乡结合部作案。”

民警介绍,王某的邻居反映王某平常人很好,而且王某的家庭条件也不错,很难相信他偷了那么多东西。

王某称,他偷东西并不是为了卖钱,就是觉得刺激。“就是偶尔想起来了,就在网上发布卖货的信息。”

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卧室里,民警发现了各种赃物,沙发上摆满了各种笔记本电脑,箱子内、床底下也都是赃物。

民警从下午六点半排查到晚上十一点半,共发现了现金40000多元、笔记本电脑50余台、手机100余部、数码相机60余部、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名酒、名牌衣物等赃物,保守估计价值在50余元。

现场,一名老民警也感叹,这是他从警20多年来遇到的案值最大的案子。

据介绍,王某虽与家人同住,但平时少与家人交流,而且父母忙于工作,也很少管他,所以卧室虽然堆满赃物,但家人竟也没能发现。

每天偷盗“成绩”

详实记录在日记内

民警发现王某有一个习惯,爱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点滴,比如“今天我和谁谁打牌输了一块钱”以及“今天我在哪偷了多少多少钱以及多少物品等等”,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他在自己所盗的赃款中写到“这是我人生中赚的第一笔钱”。

一办案民警说:“这些日记非常详细,甚至记录下盗窃了多少个硬币,这给我们寻找失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被盗的手表、玉器等物品还没有具体估计数值,所以王某盗窃案还没有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虚拟的系统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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