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选准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根本,全面深化改革,加速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四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压减36.8%;编制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市县联合审批、模拟审批等制度,重大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二;编制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699项、压减54.3%。全面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推进产业引导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设立1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放大基金乘数效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PPP项目库,首批筛选公布24个PP 项目,投资总额125.78亿元,拟吸引社会资本56.58亿元。制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稳步开展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动济矿集团、供水集团等对外开展合资合作,改革市管企业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国家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获批设立,8家村镇银行开业运营,曲阜、金乡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
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39个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试点扩大到9个县市区;对财政拨款500万元以上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改进财政支出方式,通过设立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池等方式,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小额贷款合作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优化税制环境,“营改增”试点推行―年半来,已累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5.58亿元。
全面展开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22个。成立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选聘了10名首期“市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制定出台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人员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出台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全市共划分网格4065个,开设综治信息平台账号2552个,基础数据录入近300万条,初步建立金字塔形的创新社会治理责任体系、实施体系、保障体系。在文化体制改革领域,出台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基金10亿元。扎实推进首善之区建设,推动善行义举四德榜向学校、企业等领域拓展延伸,推出全省首位“齐鲁时代楷模”陈新宁等一批先进典型。
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印发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意见,制定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年行动计划,全面取消了择校生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完善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就业服务联盟; 构建起了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预防调控“三位一体”的失业预防机制。完成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建立起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畴。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美丽济宁。积极做好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试点建设,推进示范区规划编制、制度建设等工作。完善大气环境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上半年全市“蓝天白云”天数达到91天,同比增加35天。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有效保障了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首次对4家污染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开通了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微山县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积极推动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济宁市在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等7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等12项省级改革试点过程中,在政策允许的框架内结合实际抓好自选动作,既保证改革举措不走样、不脱离实际,更确保改革举措具有典型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如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被确定为国家试点的8个县市区18家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省率先建立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收费、医保定额补偿“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国内首创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对17个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收费方式改革,群众得到实惠,受到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