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 听老法官们讲讲“过去那些事”

2018-11-09 14: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宗阳 邓梦娇

  大众网记者 王宗阳 邓梦娇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临沂的老法官们,把最美的青春献给了人民审判事业,也见证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见证了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从几间平房,到宽敞明亮的办公楼;从骑自行车,到警车助力办案;从数几名办案干警,到几百人队伍扎根审判一线,从手写文书,到各种机器设备“一键连接”,法院的变化浓缩在这些镜头中。

  镜头一:

  “第一个月工资买了辆自行车,外出调查取证全靠它”

  张广文说,刚去法院第一个月工资买了辆自行车,外出调查取证全靠它(资料图)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我是上世纪80年代初来法院工作的,亲眼见证了法院这几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退休干警张广文说,从干警风貌、办公环境、到法院文化、信息化建设、基层法庭建设,方方面面都让人耳目一新。

  张广文是1982年从部队转业来到法院工作,最初在大岭法庭,1985年调到了义堂法庭,成为义堂法庭的第一批审判员。他回忆,当时办案的交通工具大多是自行车,而且还得自备。还记得当时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后,买了第一辆大轮自行车,骑在田间道路,按响铃铛,外出送达、调查取证全靠它。

  张广文说,当时审理案子,法官还得自己四处调查取证。原告只要起诉到法院,其余事就是法官的了。法官事必躬行,有深入群众中的好处,可也带来了弊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强化当事人举证成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内容,即“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这样,法官可以更加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

  镜头二:

  各种机器设备“一键连接”,法官办案更加透明阳光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退休干警张广文说,上世纪80年代,法院受理案件类型单一、数量较少。当时法庭审理最多的案件类型还是邻里纠纷、离婚纠纷案件,像现在审理案件数量较多的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当时很少。

  张广文回忆,那时工作的一个特点是手写裁判文书。由于法庭没有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每每遇案件审理完毕,法官只能手写裁判文书,并盖法庭印章,才能及时送达给当事人。

  当时,法庭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办公场所就是几间普通平房,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办公条件陆续得到改观,不仅配备有较好的电脑、激光打印机、激光复印机,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机器设备“一键连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审判工作从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到结案归档可依靠信息化全流程监督管理,法官办案更加透明阳光。”张广文说。

  镜头三:

  “调解一个离婚案,从临沭步行去临沂”

  临沭县人民法院退休干警吴侠德是1982年到店头法庭工作,那里唯一的一间办公室是借用店头公社的一间房,全庭三个人,管辖四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听同事说,更早些,庭里连自行车都没有,老庭长刘步伦为调解一个离婚案件多次步行去临沂。”吴侠德说。

  吴侠德回忆,当时没有实体法、程序法作依据,法官只能这头说说,那头劝劝。改革开放以来,深入实施法治改革,法律完善了,先后有了刑法、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办案规范了,制度健全了,法制观念增强了,执法队伍壮大了,办案的设施、装备现代化了,办案的质量、效率得到飞速发展和提高。

  改革到今天,依法维权已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人民法院成了公平、公正、正义的化身。吴侠德说,虽然离开法院工作二十多年了,看到改革使法院更强大,也很怀念在法院工作的那段时光。

  镜头N:

  同步庭审、智能平台、专业队伍……司法改革“跑步”向前

  临沭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臧岚(左一)与同事一起做调解工作(资料图)

  临沭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臧岚到法院工作已经有33个年头,在法院当过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直至审委会专职委员,从一名书记员做到一名人民法官。臧岚见证了司法改革的巨大成果,也见证了审判工作环境的逐步改善,见证了法院工作队伍的壮大,也见证了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

  1985年,臧岚刚入职法院,法院的工作环境还很简朴,开庭笔录、判决书都是手写,月结案数有时只有个位数,但现在,开庭有同步庭审录播,案件流程有一体化智能平台,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了,结案数也可以达到每月几十个案件。法院队伍也远没有现如今队伍壮大,现在不仅人数方面,人员配备也更加专业,专业更加过硬,这也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的因素之一。

  “改革开放带来的工作方式、环境、队伍建设的完善和提高不仅仅包含这些,它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臧岚说,作为临沭法院人,将继续立足公正司法,紧紧遵循司法审判基本规律,加快探索新形势下审判管理的新路径,用理想、信念、智慧、责任,更好的发挥好审判职能,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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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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