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运河热力多收取暖费遭用户质疑 燃热办:热企不能私自改变收费方式

2018-11-07 15:16: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大众网济宁11月7日讯 随着供暖期的临近,济宁城区各小区取暖费用的缴纳工作也已经展开。近日,益民东区C区回迁房的多位居民拨打大众网济宁频道热线0537-2372789反映称,负责该小区供暖的运河热力供热公司不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费,致使不少居民“多交钱”。

  居民:为啥就不按房本上的面积收钱?

  26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任城区洸河路上的益民东区回迁房C区,当记者提及供暖收费的问题时,居民们纷纷表示质疑。

  “我们家的房子是133.614平方,但每年运河热力收取暖气费的时候都是按照140多个平方收,按照规定,收缴暖气费应按照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不知道为什么运河热力多给我们算这么多。”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不只他们家,该区回迁楼居民用户都“多交钱”了。李女士说,她在2014年开始交供暖费时就发现了收费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几年前她也和邻居一起找到运河热力供热公司咨询收费标准问题,但工作人员的回答让他们无法接受。

  “他们解释说多出来的钱是封了的晾台面积的钱,说是改变了住房结构,如果不封晾台就按房产证收钱,封了晾台就得把封晾台的钱收出来。”李女士认为,工作人员的答复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

  居民刘兴云是社区的老户人家,他告诉记者,这里居住的很多居民都是原来北关大队的拆迁户,回迁房上房后,居住的多为老年人。“我的房产证上是80.02平方,收费不按证上的收,说是给我们算了算要按86平方左右的面积收,四、五年了都是这样收费,每户平均要多收100多块钱,找了好几回,谁也不管。”刘大爷还向记者出示了今年刚缴的供暖费的发票,“我是22号刚交的暖气费,你看看这上边又是按照86.52平方收的。这个小区C1、C2、C3、C4、C5,都是回迁户,加起来有200多户人家,都是这么个收费法。”

  刘大爷说,小区居民曾多次向运河热力收费人员询问原因,但并没有明确的答复,只向他们出示了一张《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居民们始终不明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与供暖有什么关系?

  运河热力:收费按照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

  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济宁运河热力有限公司。客服部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居民们所提到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并解释说原来的老房子没有按照全部的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是按照原来一半的面积来计算,由于居民后来都封了阳台等于改变了房屋的结构,所以收费要按照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

  “小区来申请供暖,我们就跟物业一起去测量,一样的户型我们只测量一家,就能确定他们实际的建筑面积,收费也是按照实际的建筑面积收费。”该工作人员说,这些老小区在改造的时候都是公示过的,包括收费标准,居民用户没有疑义就可以交费。据该工作人回应,运河热力公司小区内每一个老旧小区改造时,公司都会张贴有关房屋面积、收费价格、收费标准的通知。

  然而,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一个居民提到关于运河热力公司所谓的“公示”。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居民不仅没有看到运河热力在小区内张贴的通知,也没有人见过测绘人员上门测量。

  燃热办:热企不能私自改变收费方式

  居民缴纳供暖费用的标准是否该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按热企进行测量后的实际平方进行缴纳?这一《办法》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随后,记者来到了济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济宁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城区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现行按建筑面积计价,而对于益民东区回迁居民的供暖费收取方式完全是热力公司的企业自身行为。

  燃热办监督稽查科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老房产证上的套内面积的确比实际面积要少,是因为原来的晾台是不封闭的,只算一半面积,但是入住以后,住户封上了晾台,这与新房产证计算面积的方法是有所不同的。该工作人员说,新建住宅在设计晾台时,它就是封闭的,但现在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无论房屋面积的大与小,热企是没有资质去算其面积的大小,只有专业部门测量出来的房产面积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曾经找过房产测绘中心,当时的测算方法就是按照当时的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标准更新了,测量方法不一样了,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原来的面积,”该工作人员说,无论有什么疑问,热力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私自改变收费价格的权力和资质。(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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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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