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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调查无内外企业之分

2013-09-30 14:36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24日表示,反垄断法的实施意味着反垄断工作应该成为常态,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公众利益将作为执法出发点和落脚点,反垄断将更加关注民生。

源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3-09/25/c_125443036.htm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24日表示,反垄断法的实施意味着反垄断工作应该成为常态,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公众利益将作为执法出发点和落脚点,反垄断将更加关注民生。

  许昆林是在中新社举办的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认为,目前我国公平竞争的文化和竞争意识还有待培育,各种垄断行为呈多发态势,需要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重拳频出,韩国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洋奶粉价格垄断案等相继被查处,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并不一定说企业大就是我们调查的对象,我们不会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调查,只是根据它的行为。”许昆林表示,我国反垄断法并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对的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歧视性价格、形成价格同盟等垄断行为

  对于是否存在对外资企业有针对性执法的疑问,许昆林表示,中国反垄断调查无国内外企业之分,不管主体的性质如何,只要实施了价格垄断行为都会一视同仁地进行查处,不会因为企业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我们已经调查处理的对象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外资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不存在针对外资企业的问题。”许昆林说。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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