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统筹提供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细化措施,统筹推进,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众、不同层次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着力实施“六大服务工程”。结合我县法律服务需求实际,全面开展“服务网络全覆盖亲民服务工程、法治宣传育民服务工程、法律服务利民服务工程、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矛盾纠纷排查安民服务工程、信息网络便民服务工程”六大服务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促稳定、惠民生的工作任务目标相融合。拓展服务领域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优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布局,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创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提高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健全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互联网+人民调解”建设。丰富公益性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加强指挥调度和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建设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调解受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矫正管理便民服务窗口,指派司法所工作人员,选派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窗口值班,为辖区群众提供综合性、标准化、一站式服务。同时,服务中心采用“前台后厂”的模式,打造窗口接待与后台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落实省厅《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和市局工作部署,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逐步提升的工作思路,优选工作场所,配强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推广司法行政工作室“3111”设置模式,即3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室、综合办公室),1场(法治宣传广场),1窗口(社区服务大厅受理窗口),1堂(法德讲堂),通过细分功能,精做业务,最大限度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