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我县兴民小区廉租住房举行抽签分配仪式,圆低收入群众住房梦。
此次分配的廉租房住房抽签选房将依照《金乡县保障性住房兴民小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实施,前来抽签选房的100户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房源,为确保本次抽签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特邀请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处全程公证、电视台全程摄像。整个选房现场紧张有序、房号抽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据悉,此次供抽签配租的廉租房位于经济开发区金岭路南侧,金沙河东侧,沙河社区北侧。共有房源108套,全部进行分配。廉租住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修建,产权归政府所有,实行动态化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凡发现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情况,骗住廉租住房的,均依法收回房屋,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已租住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因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租住条件的,应当及时退还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仅供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使用,不得转借、转租、调换、长期闲置及改变居住用途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法收回。
近年来,县住建局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健全我县保障性住房制度,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等工作,全面推行“阳光分配”,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