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县司法局进一步创新调解手段,提升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稳促和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调解新动能,实现调解效能的最大化。
推进“济宁智慧民调”推广应用。完善提高纠纷排查预警、研判分析、实时调处等功能,高度重视“济宁智慧民调”系统推广应用。一方面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电脑、手机APP应用操作熟练的优势,组织青年干警骨干力量进行集中学习;另一方面指导督导各司法所进行应用推广,现13处司法所均能熟练掌握该系统;再则向村调解员、市民群众做好推广、宣传、动员,扩大系统使用率和知晓度。
建强平台增时效。充分利用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站、“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司法行政工作室等平台,推动人民调解阵地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走进群众,使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民调服务。
推进“3+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模式。积极贯彻《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有关要求,推进“互联网+网格化+多部门”+“司法确认”的“3+1”调解模式,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信调对接”,做好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日常管理等工作。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印发专门通知,动员各司法所、辖区调委会广泛深入排查,认真做好调处工作记录,及时介入调处。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稳促和基础性作用。
加强预警分析。要求各司法所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信息重大事项和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针对矛盾纠纷基本趋势和重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明确分工、细化责任。
整合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的辅助力量和渠道作用,依法及时调处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生的矛盾纠纷。
开展人民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指导各司法所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人民调解受理台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台帐,积极推进“台帐式”管理模式,实现排查、预警、防范、调处、稳控各个环节工作衔接。(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