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王仰浩 周瑞雪)经济新常态下,人们对于“供给侧改革”并不陌生,然而,究竟什么是供给侧改革?在哪些地方改革?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是什么?济宁如何借助这个契机,助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为促进济宁经济转型升级,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16]12号文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任务制定了45条政策措施,同时也为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路线和时间表。这些措施涉及到济宁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也与每位济宁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去产能
20家企业年内淘汰落后产能
主要目标:
2016年,完成20家企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其中去粗钢产能30万吨。2018年,煤炭、化工、钢铁、水泥(熟料)、电解铝、轮胎等6个产能过剩行业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2020年,压减煤炭产能3556万吨,全市煤矿数量控制在40处以内。
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全面摸清其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有序、一企一策原则实施精准处置。
煤炭、机械、纺织、化工、轻工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提高标准,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引导煤炭企业主动关闭长期亏损、停产、欠税、欠费及资源枯竭矿井。
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的煤矿、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一律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支持有条件企业并购海外优质资产、品牌、股权以及营销网络,加强国际产能对接合作。
政策支持:
实施专项财政奖补,对当年列入省、市政府批准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计划,并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企业,按淘汰设备评估价值的20%或按产能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对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热力,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国家限定的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不达标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
对整合过剩产能和并购“僵尸企业”的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并购贷款利率,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妥善安置职工,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去库存
2017年完成6.5万户棚改
主要目标:
商品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的合理区间。棚户区改造2016年完成5.2万户,2017年完成6.5万户,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
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制定104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合并、镇改街、村改居,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
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常住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
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
政策支持:
对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公职人员,根据职级按月发放住房补贴。允许农村中小学老师和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购买周转住房,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引进人才购租住房。
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至10%的补贴。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去杠杆
银行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
主要目标:
2016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5家。2018年,企业债务结构优化、负债率逐步降低,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新型金融主体杠杆率符合监管要求,银行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
支持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补充资本金。
鼓励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杠杆。
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政策支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化解、联合运作、企业并购重组、信托处置、中介机构业务外包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处置不良资产。
对我市已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已被正式受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申请募集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我市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
对我市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按1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降成本
清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目标: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广机器代工、智能制造,出台全市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研发、设计和检验检测平台。
加快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推行“一号通”“一表通”等审批服务模式,以及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同城通办等公共服务模式。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范围。清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适当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合理确定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
政策支持:
“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7年年底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所在城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2017年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补短板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240万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55%左右。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大力发展都市经济,到2020年中心城区聚集240万人口。建成40公里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发展,2016至2018年,每年评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家、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100家。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左右。到2020年,三大产业中服务业增加值占比46%,力争超过第二产业。
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到2020年,全市研发经费占GDP比重提高到2.25%。
2016年确保济徐高速全线通车、实现县县通高速,开工建设鲁南高铁、跨湖高速等重大工程,加快机场迁建前期工作。到2020年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4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8500台。
到2016年底,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39%,2020年新增湿地保护和修复面积60万亩。
加快把济宁建成文化旅游强市,到2018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以上。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申建。
2016—2017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16所,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鼓励社会办医,到2018年,社会资本办医占比达到20%。利用“互联网+”优化再造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市民看病就医体验。
政策支持:
将“创新券”政策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研发补助,并根据运行情况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建设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补助。
设立天使投资基金1亿元,支持科技项目、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创客空间在孵企业和早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惠普、甲骨文、中兴通讯、华为等大企业在济宁设立实体制造公司、大数据中心。
助推工业升级改造,加快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化工、食品、医药、轮胎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
设立现代农业发展基金2亿元,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宗农产品集散地、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兴办的各类创业和创新项目。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称号的电子商务示范县,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支持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
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至0.4元的专项补助;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符合条件的农村互助养老院,分别给予7万元、3万元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