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8同城(济南)上发布的违章处理信息。
大众网济南5月7日讯(记者 尹海洋 张建)自5月1日起,公安部正式实施“销分”新规,规定每辆机动车最多可用包括车主本人驾驶证在内的3个驾驶证处理违章记录。一时间,关于“公安部允许借本销分”、“代扣分有了合法依据”等说法在网上盛传开来。对此,公安部交管局公开澄清,表示此说法为误读,新规旨在打击卖分卖分等违法行为,并非允许借本销分。对这一解释,不少网友表示,打击违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因此而“棒打一片”,影响了正常的业务办理。
疑问一:一本驾照能为3辆车销分?
澄清:这种说法不准确
根据公安部2013年第93号令的规定,每辆机动车至多可以由包括所有人在内的3名驾驶人销分。也就是说,除了车主本人之外,还可以有另外2个人为违法车辆承担销分的责任。而如果车主本人名下有4辆车,他也完全可以为每辆车办理违法处理业务。但如果包括车主在内,出现了第4个人为同一违法车辆销分,那么车辆将被锁定,不能进行违法处理业务。第4个人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也就是通俗意义上所说的“黑名单”。该项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这一规定,有媒体解读称,公安部规定“1本驾驶证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1辆车最多可有3本驾驶证记分”。此言一出,引发广泛讨论:有人感慨管理更严了,以后处理违章更难了,补考的次数更多了;也有人质疑此举是公安部允许借本销分行为的存在,也为代扣分等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但公安部交管局回应称,这一说法实为误读。公安部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这一政策,主要目的是打击买卖、交易交通违法记分的行为,同时也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化管理,并非为借本销分划定“许可范围”。交管部门表示,禁止任何人出卖或收购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
疑问二:被拉入“黑名单”如何处理?
回应:目前还未有配套操作细则
这项规定已在5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众网记者在济南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警方内部系统已经完成升级,落实最新规定。虽然公安部在回应中表示,“一车限三本”的说法为个别媒体的误读。但济南市民刘峰(化名)去济南市某交警中队处理车辆违法时遇到了点麻烦。
5月6日,刘峰打算去交警中队为公司车辆处理违章记录,以便车辆年审。因为单位车辆可供多人驾驶,违法行为比较多,此前单位已经有3位同事拿着自己的驾照处理了一部分违章记录。昨天,刘峰又拿着自己的驾照去处理交通违法,结果办理的民警告诉他,车辆被系统锁定,不能再办理违法处理业务了,而且刘峰个人也被系统拉入“黑名单”。
“本来我就开过这辆车,其中有几个违章确实是我造成的,现在我用自己的驾照来处理,为什么会被限制呢?”刘峰有些着急,但他最担心的是,拉黑了以后,他该怎么办?
对于刘峰担心的问题,一位一线办理业务的民警告诉记者,因为公安部出台的这个新政策,并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因为暂时没有可资借鉴的做法,只能让市民再等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已经个别市民因此而被拉入“黑名单”,不能办理违章处理业务。
疑问三:打击买分卖分为何“棒打一片”?
支招:违章记分,应对人不对车
从有的媒体对公安部新规的“解读”,到公安部出面澄清系个别媒体“误读”,再到公安部交通违法系统中已经执行这一规定,尽管公安部交管局已经澄清,制定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打击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但仍有不少驾驶员抱怨称,新规把“该打的打了,不该打的也打了”。
运营一家运输公司的刘世强也有此疑惑,他的货车由几个司机轮流开,期间由于人员流动的关系,有的驾驶员已经辞职不干。“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如果他们驾驶途中记分过高,最后再怎么处理呢?以前辞职的人也不可能回来给我销分啊。”刘世强说。
针对新规引发的争议,研究行政执法的济南大学副教授赵德铸表示,新规的初衷值得肯定,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但在法规的制定中,应当仔细考虑到公众的利益,在实施之前应当充分宣传普及,“这个规定是在实施之后才被众人所知,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不够公开透明,就不利于推广。”
对于买分卖分的打击措施,赵德铸说应当从源头治理,随着先进监控和抓拍设备的普及,在查处违章时,应当“对人不对车”,把每一项违章行为的处罚落实到当事人,这样才能避免审车前临时抱佛脚式的“买分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