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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016年居民医保开缴 个人缴费标准提至140元

2015-10-15 19:03 作者:高杨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今日,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40元,市民可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大众网济宁10月15日讯(记者 高杨)今日,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40元,市民可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今年在缴费期上也有所调整,虽然截止到12月31日,但考虑到外出务工市民春节时才能返乡,特制定了补缴政策,错过缴费期的居民,次年3月底前可按照当年的个人缴费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据济宁市人社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2016年1月起,济宁市还将率先在全省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一定数额的标准划入,所需资金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一般诊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住院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及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还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在家庭成员内统筹使用。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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