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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城集团延期交房因天气冷?律师:不属不可抗力

2013-03-21 15:19 作者:本记 来源:大众网济宁站
近日有网友反映于两年前购买了置城8号公馆的楼盘,购房合同中写明2013年2月8日交房,但是距离交房日期已经一个多月了,开发商置城集团仍不能交房。

    大众网济宁3月21日讯 近日有网友反映于两年前购买了置城8号公馆的楼盘,购房合同中写明2013年2月8日交房,但是距离交房日期已经一个多月了,开发商置城集团仍不能交房。

    业主:开发商延期交房并不及时支付违约金 

    业主汤先生告诉记者,置城8号公馆一期原定于今年2月8日向业主交房,然而交房时间到了,开发商丝毫没有交房的意思,也没有与业主联系说明原因,直到业主四处打探才得知置城集团总经理在3月4日与业主见面,并口头承诺6月30日交房,交房三个月后付给业主违约金。业主一致要求把口头承诺落实到协议书上,置城集团的律师答复无法签署任何协议。

    开发商:冬季天气寒冷停止施工导致延期交房 

    就此记者拨打了置城8号公馆售楼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冬季天气寒冷无法施工,耽误了工期,所以导致2月8日无法按期交房。至于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交房后会按照合同规定付给业主。

    律师:天气寒冷不能算为一种“不可抗力”  

    因天气寒冷原因导致房屋延期交付,这一理由能否成立呢?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铭心告诉记者,按照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其中的“不可抗拒因素”主要是针对地震、暴风雪等极度自然灾害,而开发商所说的天气寒冷不能算为一种“不可抗力”。 延期交房严重违反了《购房合同》规定,业主有权要求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让开发商置城集团赔偿违约金。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邱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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