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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醉驾撞死亲妹妹 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

2014-02-27 09:55 作者:崔艳红 来源:山东商报
年前,章丘一男子和几个朋友小聚,喝醉酒后骑摩托车回家,结果在自己家不远的地方将亲妹妹撞死了,自己摔成了重伤。近日,该案开庭审理,贾某即使得到了父母的原谅,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王娜牛鲁敬记者崔艳红)年前,章丘一男子和几个朋友小聚,喝醉酒后骑摩托车回家,结果在自己家不远的地方将亲妹妹撞死了,自己摔成了重伤。近日,该案开庭审理,贾某即使得到了父母的原谅,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末,家住章丘的贾某晚上与同村的朋友小聚,晚上九时许,醉醺醺的贾某骑摩托车把一个朋友送回家后,调头回自己家,可就在快到家的时候,贾某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摩托车一下就摔了出去,自己也随之昏迷。直到从急救室里醒过来,他都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原来,就在贾某快到家时,他的妹妹出门买东西也要回家。却被哥哥的摩托车撞倒在地,此后就没有醒过来。经鉴定,贾某血液 中 酒 精 含 量 为252mg/100ml,已属醉酒,贾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贾某的父母已年近花甲,膝下只有这一儿一女。看到家里遭遇这样的变故,二老痛不欲生。在后来提交的《申请谅解书》中写道:“我们不能一次失去两个亲人,只有让儿子好好活下去我们才能得到安慰,才能有活下去的信心和希望。”
  经章丘法院审理,贾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贾某与被害人系兄妹关系,并且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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