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90后男子趁妻熟睡卖掉亲生子用来抵债

2014-05-03 08:36 作者:冒群 朱来宽 来源:新华网
年轻妈妈一觉醒来,怀里出生仅35天的孩子却不见了,而作案人竟是孩子的亲爸爸。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首例生父卖儿案宣判,90后父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江苏首例生父卖儿案宣判,该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

       年轻妈妈一觉醒来,怀里出生仅35天的孩子却不见了,而作案人竟是孩子的亲爸爸。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首例生父卖儿案宣判,90后父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妻子报警

      孩子被爸爸送人,之前已送过一次

       2013年5月29日凌晨两点,23岁的年轻父亲小磊从熟睡的妻子小佐怀中,悄悄将刚出生35天的儿子抱走,急急忙忙来到小区门前拦了一辆出租车,不久便消失在夜幕里。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佐发现儿子不见了,丈夫也不见了,跑到派出所报警时,小佐几度哭昏。

       “那晚我睡着了,醒来后发现丈夫和孩子都不见了,打丈夫电话没人接,我也猜到发生什么事了,我就坐在床上哭,到早上8点多也不见他们回来,就报了警。”6月3日晚,小佐在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派出所说。

       “那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派出所民警问。“知道,他爸把小孩抱去送人了。”小佐说。小佐是云南人,2011年9月,她经人介绍嫁给了和她同龄的小磊。婚后不久,两人都辞职在家没事做,只能依靠做瓦工的公公来养活。

       “孩子他爸还欠人家债,我们之前也把孩子送给过别人家,希望换一点‘营养费’,但人家听说要‘营养费’就没要小孩。”有了之前将孩子送人的经历,难怪小佐在此次孩子不见后,便能一口道出“孩子爸爸抱去送人了。”

       “上次你们一起将孩子送人,为何这次选择报警?”民警问。小佐低着头小声说:“毕竟是亲生的,我还是想自己把他养大。”

       丈夫投案

       卖了两万六,用来还债、买表和手机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来到小佐家中,劝说小佐让小磊主动投案。当日下午小佐带着小磊到派出所投案。

       在派出所里,小磊不停地叹气:“那天晚上我看她睡着了,就将孩子裹好抱走,根据中间人说的地址打车来到市区,来接孩子的是一个40多岁的妇女,她塞给我两万六千块钱就把孩子抱着坐车走了,因为舍不得孩子,我还追出去几十米。”

       从小磊口中得知,他所说的中间人原来是某医院的女医生。“孩子当时是她接生的,后来我被债主逼债,就多次找她,希望她牵线将孩子送出去,她起初不同意,后来答应介绍了一户人家。”

       “那钱现在还在手里吗?”“还了两万二的债,剩下的用来买手机和手表了,现在只剩几百块了。”小磊沉默了一会接着说:“要是孩子能要回来,我会借钱还给对方的。”

       真相揭露

       中间人原来是幕后真正买家

       “真相大白了。”晚上9点左右,办案民警了解到原来小磊所说的中间人王芹就是幕后真正的买家。王芹只有一个女儿,在小磊多次要求后,她萌生了自己留下这个男孩的想法。办案民警说,“在我们问话的时候,王芹总是含糊其辞,称那晚领走孩子的是一名男子,与当事人所说的不一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据悉,5月29日晚上来接孩子的妇女,正是王芹的姐姐。

       在派出所内,还看到一名六七十岁的老大爷,他坚称孩子当晚是他放在三轮车里领走的,钱也是他给的。但当他在派出所内与王芹不期而遇时,王芹对着他喊了一声爸。原来这也是王芹的主意,为了证实她所说的“是一名男子领走孩子”的说法,便和公公统一了口径。

        6月3日晚9点45分,小佐接过了快一周未见到的儿子,不停抚摸儿子的小手:“我不怪他爸爸,我们以后会赚钱把他抚养成人。长大了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他,我不想让他恨自己的爸爸。”

       民警将小佐母子送回了家。当天,小磊被留在了派出所,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最终获刑

       拐卖儿童罪判处三年半

       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小磊于2013年6月3日在其妻子小佐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次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传讯不到案,2013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小磊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在侦查阶段,小磊举报他人制造交通事故骗领保险费32350元,被举报人分别被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考虑到小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小磊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近日,小磊因拐卖儿童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涉案人名系化名) (记者 冒群 通讯员 朱来宽)
来源:http://www.qh.xinhuanet.com/2014-05/02/c_1110503914.htm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周传智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