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毒封装后藏匿于电饼铛夹层内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通讯员 陈星华 杜文亮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6日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青岛海关公布数据,2009年以来,青岛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毒品和制毒物品走私案件66起,查获冰毒21.95公斤、可卡因89.29公斤、海洛因4.54公斤、恰特草80.66公斤、易制毒化学品144吨。
近年来,青岛海关在海关总署、山东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坚持主动发现打击与通道管控查缉相结合、侦查破案与堵源截流并重,深入组织开展“国门雷霆”等缉毒专项行动,全力筑牢防范毒品走私“堤坝”,有效防控走私毒品流散蔓延。
针对国际毒贩走私手法不断变换的形势,青岛海关构建“人、机、犬、情”四位一体的查缉体系,完善缉毒基础工作建设,深化多部门缉毒执法合作,加强正面监管,充分发挥缉毒犬查缉优势,实现打击毒品走私立体防控。
十大典型案例
1
“5·07”特大走私毒品出境案
2009年5月7日,青岛海关隶属流亭机场海关在旅检现场查获外籍犯罪嫌疑人通过腰部和腿部捆绑的方式走私冰毒990克出境案,后经进一步侦查,青岛海关一举打掉了一个国际贩毒团伙,全案缴获冰毒16.87公斤。该案主犯被判处死刑;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2
“5·12”特大走私毒品出境案
2010年5月12日,青岛海关隶属流亭机场海关在旅检现场查获外籍犯罪嫌疑人走私冰毒出境案。犯罪嫌疑人将冰毒分包后,藏匿于10个铝制茶叶桶中,共计2.48公斤。
3
电饼铛藏匿方式走私冰毒出境案
2011年11月7日,青岛海关隶属流亭机场海关在旅检现场查获外籍犯罪嫌疑人走私冰毒出境案。犯罪嫌疑人将11包冰毒封装后藏匿于电饼铛夹层内,共计544.9克。
4
人身捆绑方式走私可卡因入境案
2015年3月14日,青岛海关隶属流亭机场海关在旅检现场查获外籍犯罪嫌疑人走私可卡因入境案。犯罪嫌疑人将12包可卡因藏匿于特制的上、下内衣中,共计5公斤。
5
笔芯藏毒方式走私冰毒出境案
2014年4月7日,青岛海关隶属流亭机场海关在旅检现场查获外籍犯罪嫌疑人走私冰毒出境案。犯罪嫌疑人将冰毒灌装于两支笔的笔芯内,共计2.5克。
6
“7·19”特大走私海洛因入境案
2013年8月9日,青岛海关成功侦破“7·19”快件渠道走私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将海洛因封装后藏匿于铝制“加速管”的管壁夹层中,并通过快递样品名义寄送到境内,共计3.26公斤。
7
“4·14”特大走私毒品入境案
2013年4月14日,青岛海关成功侦破“4·14”快件渠道特大走私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将海洛因分装24包缠绕在线轴的内壁,共计846克。
8
海运渠道走私制毒物品出境案
2010年4月23日,在山东省公安厅协助下,青岛海关查获一起走私出境制毒物品醋酸酐案,共计142吨。
9
“5·06”特大走私毒品入境案
2017年5月6日,青岛海关缉私部门联合青岛市公安局查获外籍商船船员走私入境可卡因案,可卡因被包装成鞋垫样藏匿于船员行李背包中,共17.91公斤。
10
邮递渠道走私恰特草案
2018年4月,外籍犯罪嫌疑人以做辣木茶生意为名,通过国际邮件将恰特草走私进境,后通过其生意合作伙伴在国内接收。该案查获恰特草2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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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内贩毒依法从重处罚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邹媛媛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6日讯 26日,即墨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记者从即墨法院获悉,据统计,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15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03件,2016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98件,2017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0件,今年1~6月份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6件。2015年之前毒品犯罪呈快速增长趋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犯罪动态,对该类犯罪进行了全力打击,有效遏制了犯罪行为,毒品犯罪数量逐步减少。即墨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为常见罪名,占毒品犯罪案件的90%,犯罪主体集中在20~40岁中年男性,大部分为无业人员、务工人员。
贩毒数量大,获刑十五年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张某、姚某犯贩卖毒品罪,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18日,王某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某小区的住处,向张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约400克;2017年5月21日,被告人张某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西元庄某小区,向姚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52克。2017年5月22日,被告人姚某在青岛市即墨区西元庄某小区,向金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0.4克。
2017年5月23日,公安机关在佳木斯火车站、西元庄某小区分别将张某、姚某抓获到案,并从张某行李箱中查获甲基苯丙胺349.9克,从姚某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52.68克。
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向公安机关检举涉毒人员唐某制造毒品。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破获唐某制毒案。张某的检举行为系立功,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二款等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假释不悔改,又走贩毒路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某犯贩卖毒品罪,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某5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共8.89克。田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7年1月25日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8年12月6日。田某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等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撤销假释,与前罪未执行刑罚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十一日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