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实习期事故拟不认定为工伤

2013-01-27 12:55 作者:韩宇明 来源:新京报
人社部昨日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人社部在意见稿中明确其不属于工伤;此外还规定职工离岗后诊断为职业病的可认定工伤。

  人社部昨日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

  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人社部在意见稿中明确其不属于工伤;此外还规定职工离岗后诊断为职业病的可认定工伤。

  实习生可通过商业保险保障权益

  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此前一直没有定论。

  人社部在此次意见稿中说明,相关部门研究认为,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解决。2009年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明确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商业保险制度,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后的权益。

  明确“因公外出工伤”条件

  对于因公外出工伤,意见稿明确了“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一,职工外出是否是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外出;二,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与其从事的工作有直接的、紧密的联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按照“因工外出期间”这一条件认定工伤。

  离职后职业病可认定工伤

  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在离职后可能诊断出患有职业病,此前其工伤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此,意见稿拟明确,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离开工作岗位或原单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除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不得一次性支付,而是按月发放。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