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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内地试点“国五条”细则被指责 该“甩出棒子”

2013-03-27 10:47 作者: 来源:大众网济宁站综合

原标题:广东出台"国五条"细则 被指:了无新意

                                            广东国五条了无新意 网友:这个细则真够“戏”!

中广网北京3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昨天(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国五条”地方细则的省份。

具体来看,广东省的“国五条”的落地细则中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细则明确提出,要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未来,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房地产学者广东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这次广东省出台的关于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调控的通知并不算是真正的“国五条”细则,而应该称其为“限购”,因为这次的通知在有些条款中只是重申了“国五条”中的规则。

韩世同:“粤五条”相当于一个承上启下或上传下达的政策,影响应该超不出国五条的范畴,有很多方面其实并没有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如果“粤五条”在国五条出台之后五天就出台的话,大家对目前这个内容会比较接受和理解,但是在期限将要差五天到期的情况下,而且距离国五条出台已经一个月时间了,才仓促的出台的“粤五条”,的确不太好理解。

另外,涉及到具体的细则,韩世同认为,细则交待的并不是很清楚,还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和细化。

韩世同:不只是广州、深圳需要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其他城市像佛山、珠海同样需要,而按照"粤五条"是不需要。对于大家最关心的20%个税的政策,虽然有提及,但是内容反而不如国五条详尽,甚至大家都不能弄清楚到底广东哪些城市是需要实施20%个税的。

另外,对于二套房贷的政策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粤五条”是在国五条的基础上,做了一些重申和规定,但是不全面,也不完整。后面到底应该怎么做,恐怕还要等各个城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出来才能看得清楚。

与韩世同一样,不少人在看到“粤五条”细则出台后,也觉得“了无新意”。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就说,广东版调控细则与公众见面之后,他发现没有任何新东西,也没有任何指导执行的,与其说广东细则,不如说广东表了个态"我们坚决跟中央走"。

邓浩志认为,这个细则出台,反应了几件事:第一,省级政府把皮球踢给市级政府;第二,20%个税肯定不会一刀切,差异化征收就是一些城市征,一些城市不征,征收对象也根据差别分别对待;第三,未来实操方案很可能模棱两可,是松是紧相关部门会有更大的操作弹性,而公布之初应该偏松。

地产研究机构满堂红研究部高级主任肖文晓表示,这个是广东国五条细则,回应的是国务院国五条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调控责任的条款,广州版才会公布有关限购、限贷、个税的执行细则,后者才是大家最关心的。

而保利地产副总经理余英则表示,广东抢先发布的好处就是已经出了,如有不妥,中央会要求别的省必须从严、从重!

责任编辑:徐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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