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500万开发廊 社保局职工特享内部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劳动部于1993年7月6日下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谁给了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的权力?深圳社保局为何敢违反规定铤而走险?
4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办企业,并开设发廊、宾馆。经过羊城晚报记者两日调查,网友提到的包括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在内的6家分公司,确实隶属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该物业公司占70%比重的大股东,则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这位网友控诉,“是谁给了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的权力?如此利用国有资产开发廊、办宾馆,国有资产是否有严重流失?这是不是深圳社保局的小金库?”
记者调查
社保局职工可享免费理发
17日下午,记者来到福田区彩田南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在的海天大厦,该大厦一楼的角落处,便是网友提到的海宸美容美发廊。发廊员工告诉记者,这家店属于社保局,面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和其他发廊区别不大。发廊职工还表示,如果是社保局员工来店里消费,可享受内部价。此外,社保局的职工每个季度均可领到几张这家发廊的优惠券,凭券可以免费理发。 海宸宾馆以前就叫“社保宾馆” 除了海宸美容美发廊,在海天大厦一楼大厅的角落,还设有海宸宾馆的前台。不过前台处放置的宣传单和名片均是“社保宾馆”。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家宾馆去年以前都叫社保宾馆,宣传单还未更换。据介绍,如果是社保局内部员工到宾馆消费,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根据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优惠价格。此外,在海天大厦大门外便是停车场,收费牌上显示,海天大厦停车场的收费单位为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保局是大股东
记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得知,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晓杰,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资350万元,是大股东,另一股东为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深圳社保局回应
22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是社保局在1995年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元注册的,社保局虽然在1996年将这500万元归还社保基金,但当时还是使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系该公司的正常运作。
利润历年滚存未曾上缴等候处理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社保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一直没有与社保局脱钩,社保局支持两者剥离。目前,社保物业公司的账目清晰,历年利润滚存从未分配,一直都存在物业公司的账上,未曾上缴社保局,作为大股东的社保局这些年也从未拿过社保物业公司的分红。
深圳市社保局没有“小金库”
针对近几日有网友质疑深圳市社保局建立“小金库”,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表示,网络传言并不属实。社保局与社保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关联。社保局工会的会员在海宸宾馆配套的美容美发廊内理发,是工会按照每票10至15元的价格购买的,使用的是工会福利费,不存在社保局职工免费享受该发廊服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