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综合

汪峰离婚 盘点汪峰的两段婚姻 N段恋情 (图)

2013-09-25 10:51 作者:伍翩翩 来源:华西都市报
昨日,汪峰[微博]的前妻康作如在长微博中不但回顾了两人从相恋,到结婚再离婚的过程,更直指汪峰“不忠”,称其在两人离婚诉讼期间与多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
 原标题:汪峰遭前妻诉劈腿多女:保护孩子不回应

 

汪峰、葛荟婕和女儿。
网传汪峰与前妻康作如的照片。
汪峰的两任爱人都在微博上诉苦。
      @华西都市报:昨日,汪峰[微博]的前妻康作如在长微博中不但回顾了两人从相恋,到结婚再离婚的过程,更直指汪峰“不忠”,称其在两人离婚诉讼期间与多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康作如还表示,汪峰在自己尚在哺乳期、女儿只有八个月大的时候单方面提出离婚。

  汪峰的两次婚姻 N段恋情

  这样狗血的剧情发展,让汪峰的几段恋情和婚姻再次引发激烈的讨论。据了解,汪峰的第一任妻子是四川的主持人,两人在汪峰成名前就已经相识。这段恋情持续4年后终修成正果,4年后两人没有婚礼默默结婚,不到一年又悄无声息地离婚。而之后的超模葛荟婕,虽然与汪峰没有正式结婚,但是两人育有一名可爱的女儿“小苹果”,两人分手后也不消停,葛荟婕曾失控大骂汪峰带女儿做亲子鉴定,随后汪峰解释这样做纯粹是为了女儿上户口,可事件仍旧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2011年,人到40岁的汪峰被爆出新恋情,而此妙龄女子与汪峰的年龄差距也在十几岁以上,2012年10月,有人曝光汪峰第二个女儿的百日宴照片,当时汪峰在媒体面前拒绝透露小女儿生母的身份,“我不希望我的私生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前‘小苹果’被曝光我已经很后悔了,现在说什么也不能说。 ”而现在看来,小女儿的生母正是康作如。

  9月13日,汪峰也发表了“单身宣言”,不过因被淹没于王菲李亚鹏的离婚事件之中,所以并未引起过多的关注。可昨日,汪峰的前妻突然公开曝光了两人的离婚内幕,直斥汪峰单方面发出离婚信息,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并称其不仅在自己哺乳期内提出离婚,还在离婚诉讼期间,同时与多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对此,记者联系到汪峰所属的唱片公司,对方表示汪峰不愿意再就离婚一事多谈,不希望孩子受到影响。

  前妻诉苦:汪峰单方面提出离婚

  在这篇长微博中,汪峰的前妻康作如不但回顾了两人从相恋,到结婚再离婚的过程,更直指汪峰“不忠”,称其在两人离婚诉讼期间与多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康作如还表示,汪峰在自己尚在哺乳期、女儿只有八个月大的时候单方面提出离婚。


  微博中,康作如自认尽到了一个好妻子和好母亲的所有职责,“我没有影响过汪峰的任何工作和私人时间,家中所有的老人、小孩、包括汪峰生活上的事情都是我悉心照顾,直至最后我也丝毫没有反对过汪峰离婚的决定。”

  康作如透露,自己发此微博的目的,是想“让孩子了解客观事实”、“不希望当事人以个人影响力去歪曲和否定任何人和事实”,暗示两人的离婚另有隐情,并不是汪峰所说的“烦扰的纷争”。

  汪峰:往事不愿再提

  到底事实是否如康作如所说一般?汪峰并没有对此作出回应,只是通过唱片公司表示,不愿意就离婚一事接受采访和谈论,这是他自己的家事、私事,不想扩大化,也不会做出任何回应。工作人员表示,夫妻都有吵架的时候,但都会选择保护孩子,汪峰这么处理是不希望以后让孩子看到这些,受到影响。

  令人意外的是,康作如下午似乎怒气已消,再次公开表示,称自己只想对于二人离婚有个公正的回应,并称赞汪峰是一名有才华的音乐人,恳请大家能够给予汪峰理解和宽容。同时,她还表示尽管已经离婚,但“汪峰永远是我小孩的爸爸,我们不是夫妻也是亲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伍翩翩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周传智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