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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交警解读新交规:开车抽烟扣两分罚款50元

2013-04-12 10:14 作者: 来源:
  近日,一篇名为《公安部辟谣8个新交规传闻》的报道被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其中,“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抽烟要被扣分”、“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被扣分”等多个被网民疯狂转载的“新交规内容”都被公安部予以否认。一时间,不少驾驶员顿感松了一口气,以为今后依然可以放心抽烟、吃东西、不系安全带。但是,如果您真是这样想的话就大错特错了。昨日,济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123号令未涉及但旧交规依然保留的违法行为,一旦被执勤交警抓住,交警部门依然会予以严惩。

市民勿把123号令等同于全部交规内容

“公安部于今年1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但是,市民要注意的是,123号令其实并不等于现行交规的全部内容。旧交规中尚未修改的内容目前依然施行。此外,各省份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又制定出许多具体的交通处罚措施。因此,123号令中并未涉及的交通违规行为,绝不意味着不会受到处罚。”19日上午,济宁市交警支队中区勤务大队民警王乔在采访中告诉记者。

王乔向记者解释说,公安部刚刚推出的123号令仅仅是对原有交规的修改与补充。因此,旧交规中未作修改的部分则并未出现在123号令中。比如近日炒作比较厉害的“副驾驶不佩戴安全带”问题,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早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因此,在123号令中便没有涉及。但是,新规没涉及并不意味不处罚,按照旧交规规定,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依然要对乘坐人处以20元罚款。所以,市民千万不要以为新交规没规定,就可以肆无忌惮、任意驾驶。

开车抽烟我省依然施行扣2分处罚

9日采访过程中,中区勤务执勤交警还专门向记者展示了一本《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只见小小的蓝皮书上详细地对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都有着极为详细的描述,并分别注明了扣分标准和罚款说明。

王乔民警告诉记者,公安部123号令是公安部出台的指导性法规,是大纲型的、总揽全局的,不可能对各类交通违章行为都有详细的描述,更不会涉及各类违章的罚款。因此,除了123号令以外,各省份又会根据自己情况出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比如,山东省公安厅就结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共同制定了《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从而对包括开车打手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若干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制定扣分标准和罚款标准。

比如,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抽烟,就属于《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中的第12250条,“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可以对驾驶员处以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因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对公安部123号令应该认真学习,而不是听信各类网络传闻。如果实在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不清楚,可以随时向交警部门或者一线执勤民警咨询。”王乔民警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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