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无房户租住西城 子女可全区派位

2019-05-02 09:11:00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朝阳区等多区相继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政策。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多区都对寄宿学校招生比例进行压缩。在入学方式上,今年仍继续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此外,今年9月起,石景山新购二手房家庭将不再享受单校划片入学政策, 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对于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入学政策,西城区则首次明确,将在全区范围内派位入学。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朝阳区优化了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的审核,减少了“提供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一项。

  焦点1

  多区压缩寄宿学校招生比例

  石景山区明确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丰台区寄宿学校招生计划也相比去年减少10%,经丰台区教委批准的可招收寄宿学生的学校,按照工作方案接收符合条件并自愿到该校寄宿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

  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一大亮点就是压缩寄宿生招生比例。北京市教委明确,今年将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城六区的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2020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寄宿招生须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和录取名单。并明确今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派位入学。

  记者注意到,今年朝阳区宣布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另外西城区初中入学方式从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特色校招生、全区派位入学等八种变为七种,取消了特长生招生。

  焦点2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

  根据市教委相关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租住地入学。具体而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目前,密云区、石景山区均明确规定,北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该区工作、居住,符合在该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满足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西城区教委首次明确,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派位入学。

  焦点3

  新购二手房将多校划片

  根据昨日发布的石景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在石景山区内经二手房交易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申请入学时,将不再享受单校划片入学政策, 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入学政策。

  今年,丰台区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起,丰台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2017年9月1日起,丰台逐步对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实施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在此前东城区发布的入学政策中,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2018年6月30日后取得的家庭,自2019年起该家庭适龄儿童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焦点4

  重点核查空挂户等情况

  去年开始,北京市入学政策明确提出,对入学资格的审核将强化部门联动,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审核,重点是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记者注意到,今年,丰台、石景山、通州提出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审核入学资格,包括对户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条件、合法稳定工作等条件的审核,特别是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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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入学平台明日开通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平台将于5月1日开通,5月6日至5月31日为“幼升小”、“小升初”统一的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信息采集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

  据悉,入学系统只提供在一个区进行入学信息采集的机会。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在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通过的区进行采集。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在信息采集完成后,未被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前,如需变更区,若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时间内,家长可自行注销并重新注册,在采集时间之后的撤销流程请咨询原登记区教委,并由新入学区教委进行审核登记。但在采集时间之后,由于换区登记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片内入学机会。

  在初中入学方面,北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提取信息,请学生家长根据小学毕业学校工作安排,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事宜按区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其中,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5月6日至31日

  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6日至10日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25日至6月9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5日至16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上旬

  各小学、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15日

  建立小学新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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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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