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办法

2022-12-28 11:25: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徐文智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等3部门联合制定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监测评价。

  《办法》明确了开展监测评价的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开展监测评价的形式主要分为自查自评、实地考察和形成报告3个阶段,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对照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各省级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赴相关城市,采取核查资料、抽查项目的形式对相关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进行考察打分。省级各部门就监测评价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国家有关部委。另外,明确了可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及工作需求,选择采取第三方监测评价的方式,指定行业内专业素养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评价。

  《办法》划定了监测评价工作开展的重点内容及评分标准。从确定发展目标推进计划完成、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扣分项5个方面,对国家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监测评价内容逐项确定了评分要件和评价方法。

  《办法》的印发,对下一步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划定了路径,明确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为陕西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有序推进提供扎实科学的依据。省市两级有关部门将紧密配合,按照《办法》规定,扎实开展监测评价有关工作。同时,用好监测评价结果,切实利用结果指导下一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及时堵塞政策漏洞、校准发展方向,助推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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