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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教育“3+2”培养录取与高考同步进行

2013-07-20 09:22 作者:王原 来源:大众日报
“3+2”“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意见一经公布,即引起广泛关注。据了解,“3+2”在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单列招生计划。考生需参加2013年夏季高考且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济南、青岛分数线)下50分之内,具体投档及录取办法与其他文理类专科(高职)院校相同。
□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7月19日讯 “3+2”“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意见一经公布,即引起广泛关注。今天,省教育厅发文确定了高职与本科“3+2”录取办法、中职与本科“3+4”招生管理办法。录取时分别与普通高考和高中招生录取同步进行。
  据了解,“3+2”在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单列招生计划。2013年首批试点招生学校为11所高职高专院校,共11个专业,衔接10所本科高校。每个试点专业安排招生计划100名,共招生1200名。与夏季高考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同时填报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8月1日9:00至17:00;征集志愿时间:8月10日9:00至17:00。文理类填报志愿资格线均为400分。考生需参加2013年夏季高考且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济南、青岛分数线)下50分之内,具体投档及录取办法与其他文理类专科(高职)院校相同。
  关于“3+4”分段培养,我省有8所中职学校对应4所本科院校,招生计划440名。

原标题:“3+2”分段培养录取与高考同步进行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韩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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