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明年3月底前晒行政权力清单助力转型升级

2014-09-14 09:58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济宁市级政府部门单位手中到底有多少权力?明年3月底前,市民就能知道了。9月10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山东省济宁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正式拉开序幕,时间表已经明确: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审核,明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济宁市的行政权力清单要清什么?怎么清?未来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是怎样的?又如何保证未来的权力运行清单真正起到作用呢?

  济宁市级政府部门单位手中到底有多少权力?明年3月底前,市民就能知道了。9月10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山东省济宁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正式拉开序幕,时间表已经明确: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审核,明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济宁市的行政权力清单要清什么?怎么清?未来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是怎样的?又如何保证未来的权力运行清单真正起到作用呢?

  “清权”清什么?

  10类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清理范围

  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济宁市通过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理清行政权力、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那么“清权”清什么呢?据了解,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由行政机关或单位实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事项。其他行政权力是指前9类不能涵盖的行政权力,如年检、备案、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宏观管理事项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

  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包括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派出机构、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市级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共60余家。

  “清权”到底怎么清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各部门经过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自查,在确保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编制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行政权力清理自查报告。

  “减权” 怎么减?

  无法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

  据了解,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重点在行政权力的取消、转移、冻结、下放上下工夫。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纠纷调解、信息预警等行业管理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冻结虽有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得行使。

  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向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除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外,按照方便办事、提高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原则上下放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宋猛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