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

2014-09-29 10:36 作者:苏洪印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6日上午,济宁市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情况通报会,10月1日起,在济宁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将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在政府采购方面受到限制。

       26日上午,济宁市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情况通报会,10月1日起,在济宁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将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在政府采购方面受到限制。

       据介绍,企业需要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应企业状况的信息,各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登陆“济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每年,各级工商机关将随机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济宁市工商局局长张庆军说,企业逾期未年报,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工商部门要将企业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宋猛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