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32775829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327758290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召开文化旅游强市建设大会 推动转型发展

2016-07-12 09:28 作者:吴钟亮 来源:济宁新闻网
7月11日上午,济宁市文化旅游强市建设大会召开,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加快把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济宁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跨越。

  济宁新闻网讯(济宁台 吴钟亮)7月11日上午,济宁市文化旅游强市建设大会召开,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加快把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济宁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跨越。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主持。市委副书记刘中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周洪出席。

  马平昌指出,当前,济宁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文化旅游资源创新转化文章,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对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打造稳增长调结构新引擎,推动济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遇意识,增强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苦干实干、主动作为,全力开创全市文化旅游发展新局面。

  马平昌要求,要坚持全域旅游方向,全面系统提升,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跨越发展。要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要按全域旅游要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要素,建立大旅游工作机制。要坚持创意引领,高水平推进文化旅游载体建设。要高水平培育文化旅游产品,着力打造孔孟文化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高水平谋划推进项目建设,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持续注入动力;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搭建文创产业集聚、投融资、项目引导、人才开发、交易展示“五大平台”;积极培育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为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旅游开发和服务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大“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文化济宁”城市文化旅游形象品牌的宣传、营销、推介力度,不断丰富“文化济宁”品牌的内涵。要实施服务提升行动,打造国内领先的旅游环境。

  马平昌要求,要以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为战略牵动,做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章,全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要在儒学研究普及上作示范,加强儒学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打造全省儒学人才汇聚发展高地,以首善之区建设为引领,推动儒学大众化、普及化、时代化,建设全省全国道德高地。要在传统文化教育培训上作示范,拓展培训范围,加快打造以儒学为特色的国学教育培训第一城。要在文化交流传播上作示范,加大文化“走出去”力度,用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和体验基地平台,打造“一带一路”中华优秀文化起点城市。要在文物保护利用上作示范,坚持保护为先的原则,做好文物开发利用文章,最大限度让文物活起来。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马平昌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形成推动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组织保障,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强化政策保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真正发挥好政策的激励作用。要强化人才保障,加快培养造就一批专业人才,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跨越发展。

  傅明先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强大合力。要抓好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突出抓好项目招商,提速推进在建项目。要抓好文化旅游产品创新推广,不断提升我市文化旅游知名度、影响力。要抓好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我市的战略支柱产业。

  会上,刘中会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的意见》。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市发改委作了表态发言。

  市领导李昌文、张继民、蒙建华出席会议。

  会议采取电视会议形式召开,通过济宁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进行了现场直播。(《济宁新闻联播》)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