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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收费调整 只收取经营性航道通行费

2016-08-07 09:29 作者: 来源:济宁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时获悉,今年我市一些经营服务性收费有了新变化,白马河航道通行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时,针对今年竣工的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以后将只收取航道通行费。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时获悉,今年我市一些经营服务性收费有了新变化,白马河航道通行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时,针对今年竣工的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以后将只收取航道通行费。

  根据省物价局要求,白马河航道通行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时,为减轻航道沿线企业的负担,经省物价局的同意,降低了航道养护费收费标准,减轻沿线企业负担2000余万元。针对今年竣工的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对济宁市港航局《关于收取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通行费的请示》的批复要求,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通行费最高标准为:基础通行费按1.75元/载重吨计收,里程通行费按0.05元/公里·载重吨计收,收费单位可根据航道运营状况和货物货值情况适当下浮。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外,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费于今年4月实行了市场调节价。根据国家和省物价局有关要求,市物价局于今年4月18日印发了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从通知发布日起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可根据其运营情况,自主确定培训费标准。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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